“咳咳咳……”放眼望去,诺亚莱爾似乎是被冲去了沙滩。
太阳刺得厉害,诺亚莱爾觉得自己再在太阳下面呆着就会立马蒸发,“铃狐?塞罗钦?筝?”三个老熟人,一个也不见了。
回首看了眼匣子,这里也不知道是哪,诺亚莱爾果断背起匣子,裹好小斗篷,继续上路。
……
“咳咳咳……“诺亚莱爾半天半天没东西下肚,起初是腿抖,接着便无力地摔在沙滩上。
诺亚莱爾摔了满身的沙子,那沙子吸收了阳光热量,烧得厉害,诺亚莱爾虽然拿着小斗篷遮住自己一部分,可丢在外面的地方终究是会被太阳晒到,起了层皮,晒伤的地方更是烧得厉害,“啊啊啊啊啊啊啊……”诺亚莱爾右手手背被太阳晒融了皮,露出皮之下的肉
伴随着烤肉的香味,“烤肉”的白烟将诺亚莱爾食欲推至顶端,也顾不得吃的是不是自己的肉,诺亚莱爾饿到极处,竟然是直接生啃起自己的肉来。
猎物等同与野兽,野兽毕竟是禽兽,禽兽没学习过人伦,人类之所以不会被视作“禽兽”般的存在,除了人类本身智慧比较高以外,还为了凸显自己与那些动物的不同,制订了一系列的道德价值观将自己与野兽区分开来。
野兽会吃别的物种的肉,也会吃自己同类的肉,而且不会有什么感觉;人类会吃别的动物的肉,但是不会吃自己同类的肉,而且会觉得吃自己同类的肉的人丧心病狂。
无论是吃自己同类的肉还是吃别的物种的肉,这种把水分、蛋白质、脂质、非蛋白含氮化合物、不含氮有机化合物、维生素还有酶混合在一起从活物身上取下来的东西吃进嘴里的动作统一叫做“吃肉”,不过人类这种自翊为“高智商”的杂事生物,吃肉也罢,不过吃个肉,还用一套道德法制说吃自己同类的肉是罔顾人伦。
要取得活物身上的肉,就那面会造成杀戮,通过杀戮别的物种来获得他们身上的肉。
可真正讽刺的是,杀戮同伴的本身若是为了取得同类身上的肉,便会被标签作“食人魔”;若是是为了杀敌,无论是被侵略还是侵略方,背上的骂名却远远没有杀人取肉这么大。
可人类也许是选择性遗忘了某些东西:在他们的祖先还在远古的时候,或多或少也有屠戮过自己同类,吃过人肉的。
拼命地将自己与人类口中所说的“禽兽”区分开来,可是到头来,自己就是一只不吃自己同类的,聪明些的,狡猾些的,自翊尊贵的一只动物罢了。
吃了人肉,吃了自己同类的又或者是自己的肉,可能就会由人类“蜕变”成野兽了吧?
疯狂的啃噬,只为了填补自己胃里的空虚,吃了自己的肉,身为人类的自己的肉,诺亚莱爾真正感觉到自己似乎与被捕猎的,被猎人们称作“猎物”的野兽差不多了。
熟了的肉底下,还是未经任何烹饪的生肉,生肉的吸引力甚至比熟肉更有吸引力,诺亚莱爾啃鸡爪似地啃食自己的手。
啃鸡爪,当然是将鸡爪那一丢丢肉或皮吃下去,将皮肉包裹的骨头吐出来。
诺亚莱爾身为啃鸡爪的老手,接连吐出了自己那只手的骨头。昔日那只用来打猎的手,如今成了沙滩上一滩血上面堆放的碎骨,成了诺亚莱爾今天的第一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