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那是我写的书!那是我新出版的推理小说!
我精神了一秒钟,感到微妙的尴尬,像是看到熟人演戏扮演大人那样——只不过我是那个“熟人”,云雀才是那个见证者。
算了,我又摆烂地松懈下来,手稿他都看过,成品书有何不可,不过他不是一直不感兴趣吗?果然还是太无聊了吧?
我滚来滚去,他纡尊降贵地腾出一只手,没有抬眼,然而依旧精准地握住我的脚踝,干燥平滑的掌心蒸腾着微微的热。
接收到狩猎的讯号,我凑过去,毫不珍惜地挥开那本让我一举成名的代表作,占据他胸前的位置与视线,像动物那样舔舐他的嘴唇。
云雀垂下睫翼,他的眼睛很美,睫毛也是同样,浓密又扑朔,乌黑又迷离,我环抱他的脖颈,将他纳入我的蛛网,知道他永远不会逃。
在这细密的蛛丝、无可脱逃的天罗地网之中,我们的嘴唇相依,鼻尖几次错开复又靠近,他的鼻息是我的鼻息,我的舌是他的舌,我们亲密地感知、辨认彼此的唇语。
我几乎有些微微地晕眩,为此感到着迷,空气中弥漫着似有还无的蜜。直到他开口破坏这浓稠的氛围,姿态漫不经心,“谜底是什么?”
我说:“哈?”
我一头雾水地推开他,随后明白他在问我故事的结局。不是,我们在接吻啊?谁会在接吻的时候问这种问题啊?你是福尔摩斯、蝙蝠侠还是金田一?不对,金田一真的有青梅竹马啊!而且布鲁斯·韦恩状态的蝙蝠侠也绝不会问这种话煞风景的问题。
其实只要翻到最后一页不就知道了吗。我想,但还是笑起来了:他想听我说出故事的结局,让我亲手揭晓谜底。
“这个啊,推理小说的常见谜题,不过常看常新嘛。”我语气轻松地说,“火烧镜宫的正是侦探本人。”
他垂头看我,意外的神色转瞬滑过眼底。深色的天空,沉寂的湖泊,填充着诸多浓郁而低纯度的底色,他却反而是一颗火彩动人的美丽宝石,艳溢香融。
我说,“读者往往首先排除侦探、也即是主角的慊疑,破案的侦探怎么会是幕后黑手呢?——大家都这样想。然而,将古老镜宫焚烧殆尽的也正是小镜,假若以文学的笔法评判诉说,那她一定是唯一一个有资格名正言顺地毁掉镜宫的人。”
小镜是我的主角。她有一个拗口的名字:镜宫镜。
她烧毁了自己的家族——镜宫所留下的古宅,正如她燃尽了古宅中所有的罪孽与鲜血。在故事中,“镜宫”是一座可怖的凶宅,同时也是一座阴森而美丽的黄金屋。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或为权力,或因金钱,镜宫发生过多起恶性杀人事件。她也为此决心脱离家族,成为一名侦探,然而造化弄人,即使离开家族,镜宫的罪孽也仍未得到终结,人们还是为了权与利,为了钱财与私心争斗相杀,命案接连不断地发生。
疲惫的侦探不断地勘破谜题,找出一个又一个凶手。她意识到:只要镜宫还存在,这一切都不会结束。
必须把镜宫烧掉,不烧掉镜宫不行。如果罪就是镜宫,她想,那我一定要毁掉它。烧毁她的火,也定会烧毁镜宫*,让“镜宫镜”这个名字随“镜宫”而去。
直到大火将照彻人心丑恶的庞大镜宫吞没。久历镜宫风雨的镀金铜凤凰*直至最后也挺立在屋顶顶端,再一次,最后一次,于枯竭流尽的时光中傲然地嘹亮长鸣,于永无止境的火海中悲鸣着熔作灰烬。不变的镜宫,封存着世间数之不尽的私心与恶德的镜宫,这座更近似于一个象征着罪孽的概念的建筑,终于带着那与它相伴而生的所有的罪、此世全部的恶,迎来了吞噬它、烧尽它、毁灭它的火,迎来了它那位于世界尽头的终局。
镜宫那“古来世居于此,将来亦永驻不动”*的高高在上的表情终于濒临破碎,黄金烧熔,零落成泥,它再也无法装作超乎其上。
一切都被大火吞去,一切都被大火洗去。到此为止,一切都结束了。
而不再是镜宫的小镜也终于抛弃了这个姓氏,从火海中重获新生。她的故事远未迎来结局,未来未竟,未来未知。
“你的主角身边一个人也没有——尽管我想她不会需要,”云雀说,“她没有华生和罗宾。”
咦。他居然知道福尔摩斯,还知道蝙蝠侠。我一直以为他不会读推理小说,更不会看美式漫画,我以为他只会看那种颇具文学性色彩的作品,像是《雪国》啊、《罗生门》啊什么的。事实上他确实不看,或许只是偶然瞥见过我翻开的书页。
“小镜不需要啦,她不像我,没那么软弱。”我没太在意,想了想,又捧起他的脸颊,唇齿相依之间,我轻轻地说,“不过,我不一样。我需要恭弥。”
这个人的双唇一张一合,用他那漂亮的嘴巴说着气人的话:“因为你很软弱?”
“才不是呢……”我说,嗓音闷闷的,一点一点地沉下去,“因为我……”
我顿住了。
为什么?
然而,这个问题的答案本就没那么重要,“没有为什么,我就是需要恭弥、想和你永远在一起。如果能够轻易说出理由的话,人心就不会是那么难以读懂的东西了。”我说。
他似乎笑了一下。很轻、很轻,如同一阵风,仿佛一场梦,几乎让人难以听清,难以辨明。那是否是幻影?又或许只是梦境。他说:“那,我也是一样。”
而且,我想,你是我的镜宫哦。
直到被大火烧尽,小镜才得以从镜宫中脱身,这个与她如影随形的存在才从她身上剥离。我们也是一样。
我说过的吧?云雀是我的一部分。我们是至死方休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