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忧十一年,放榜。
他是那榜上的第二名。
照规矩,榜上的前三名是要戴乌纱帽骑马绕国都走一圈,以庆贺国出人才的喜悦。
那个时候阳春三月,春意正浓,整个街道张灯结彩,熙熙攘攘。
他恍惚地望着骑马走在自己前面,那一袭圆领红袍意气风发的少年。那少年眉眼俊朗,手中一支青玉羊毫,胸前系着红花球言笑晏晏。
整个街道的目光都落在少年的身上,人们争先恐后想要一睹这年方十七文曲星的风采。
他承认,那个时候他是嫉妒的。
那样的风光,换谁都会羡慕。与那样的风光擦肩而过,也换谁都会嫉妒的吧。
于是他挪开目光,心中暗暗下定决心,有朝一日要比过那少年。
不偏不倚,挪开的目光飘忽着落在了二层楼上一位年轻女子的身上。
那是一位任谁见了都会惊叹的女子。
比起她的貌美,他更讶于她手中的诗册。
那也是他最近在研习的。
果然,满腹诗书之人,连气质都与旁人不同,实在是脱俗。
那女子注意到了他的目光,也转头看向他。目光交错的那一个瞬间,他慌张得差点把马缰绳扔掉。
与他对视,她也没有慌张,只是合上手中的诗册微微一笑,大大方方地颔首向他道贺。
在满街人的目光都在庞尔玉身上的时候,她就这么透过人山人海望着自己,诚挚地道贺。
那一刻,他就明白自己再也走不出这种感觉了。
后来他悄悄打听,旁人告诉他说,这是余巡抚的女儿余望舒,过两天要回扶桑了。
旁人还说,余巡抚发妻走的早,也不续弦,半生就这一个女儿,宠若至宝,平日也请先生来教她读书。有许多人上门提亲,都被余巡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了。
余望舒。
这个名字在他的心底盘踞不散,生根发芽。
后来,他站派争斗,顺着官场规矩一路扶摇而上,三度右迁坐上了右丞相的位置。
这期间他时不时会申请去扶桑巡视,只为了见一见藏在心底的那个人。
他不敢直接登门拜访,因为他深知自己不是什么好人。他手上染着别人的鲜血,深陷在腌臜瘴气的泥潭,为了权势不择手段。
而余巡抚为官清白,他极有可能闭门谢客。余望舒虽居深闺,见父亲这般态度必然明白黑白是非。
美玉不落泥潭。
惹她讨厌的事,还是不要做了。
于是他更衣蒙面,只敢偷偷躲在余府门口,碰运气看看偶尔露面的余望舒。
他请了上好的工匠,以最细腻的美玉描摹雕琢她的容颜;他找来最擅长首饰的御工,打造了一个金璎珞项圈,派婢女送到她的窗前。
婢女端着项圈回来了,说余小姐只看了看,就让送回来了,说无功不受禄。
那也是她瞧过的项圈。于是他留着自己戴,就连上朝的时候也不曾脱下。久而久之,连那个坐在龙椅上的昏庸脑袋都调侃他。
他冷漠地瞧着那家伙,心想没有背后持权的太后和大公主,高低龙椅都得被人给砸了。
这些年光顾着铲除异己和背后霍霍庞若竹了,没来得及把这昏庸君王换一个。
不过,不换也好,这权力来得多简单。
于是他挤出一个笑脸,仿佛听到朝堂之上的调侃很高兴般。
后面他再次来到扶桑,先去书店把价格提了个遍,再去余府门口。
他惊讶的发现,庞若竹居然收了余望舒做学生。
好了,现在得先把旧怨放一边了。
于是他只得闷着头去那破破烂烂的竹舍送钱,好让余望舒待的地方能不逢下雨就漏水。
好了,庞若竹又有能重新让他嫉妒的地方了。
那是他在扶桑待的最久的一次。
他会天不亮到竹舍,找一个最合适的位置,能看到支起的窗子旁坐着仰头听讲,垂眸思索的余望舒。
他会一直待在那里,像是在她旁边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