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霁的观念里,“吃”的重要性,是能和钱一较高低的!
只可惜她做饭的机会非常少,这么些年下来,做饭的经历一只手都能数清。
虽然做的少,却很专心的练习过,拥有单手打蛋和颠锅的技能,乍看上去,非常唬人且专业。
所以根据能量守恒定律,当某一方面足够被信任,在其他方面,就会报以怀疑,譬如,“煤炭在锅子里颠一颠,也能吃吗?”
煤炭当然不能吃,但叶云夕的怀疑态度,本身就是对专业人员的崇拜,导致的盲目动摇了。
而林·专业人士·霁不语,只一味把锅里焦黑的煎蛋倒到垃圾桶里。
焦黑的外皮破掉了,流出里面浓黄的蛋黄液,然后吸引来了一只老狗。
老狗毛发粗糙结团,头顶和眉毛上的发毛已经发白,它本来趴在阳光底下,见状凑过去嗅了嗅,张大嘴巴,做了个干呕动作。
这肯定是只怀孕的母狗,林霁想。
可惜叶云夕并没有这份卓越的识狗眼光,她有些同情地看了狗子一眼:“还是我来吧。”
林霁的才艺表演已经结束,闻言耸耸肩,后退半步,让开作战位置。
叶云夕拿过锅子,去外面的水池边上冲洗。
林霁站在壁柜旁,抱着手臂斜靠着,安安静静地看了叶云夕一会。
...一会儿的时间非常短,林霁的目光落在她被阳光照得金黄的发丝上,抬脚过去,伸手摸了摸。
叶云夕的头发很软,顺从地如同她这个人,手指一勾,就妥帖地缠上来。
叶云夕就像被牵扯的风筝,林霁勾勾手,她就回头看林霁一眼。
“你想吃什么?烤面包还是炸鱼薯条?”
“想吃刺身。”
说着,林霁一只手按住了叶云夕的手背,从身后环住她,亲昵地靠上去。
这会儿,就连附近能走得动的狗,都跑去跟国王的游行了,林霁显得肆无忌惮,她寻到叶云夕右耳耳后的那颗,隐秘而鲜红小痣,潮热的呼吸落在上面。
林霁一口衔住那片薄薄的耳垂:“叶小姐刺身,给吃吗?”
叶云夕的脸上飞快浮起一层薄薄的浅红,在水波浮动的泠泠水光下,衬得越发灵动,像是从树林里跑出来的不谙世事的精灵。
林霁看得心里一阵悸动,然而“吃了就要挨天打雷劈”的利剑还时时刻刻挂在头顶,林霁再怎么悸动,也只能干过嘴瘾,调戏完了,最多亲亲碰碰。
可叶云夕显然是当了真。
她点点头,有些含糊的应了一声:“给吃的。”
林霁一愣,随即,一股不亚于收到一千三百银币的暗喜汹涌地涌上来。
这阵欣喜来得莫名其妙,按道理,她和叶云夕也不是第一次,叶云夕又喜欢她喜欢的不得了,会答应,简直就是顺理成章的一件事,林霁没必要...有这么多的暗喜。
难道是“我愿意”和“给吃的”这两句话的允准方式不一样?
林霁不明所以,但好在,她不是个会深究这些细节的人。
暗喜和得意并驾齐驱,然后被“雷劈”两个字死死拦住。
“我开玩笑的,”林霁说,“今天就是来看看圣比斯堡的服装设计,下午还得去报社盯着他们的宣传报道不会有什么问题。”
林霁有些惋惜,但还算是佯装正经地给了解释,可是,叶云兮那瞬间失望褪色的表情,是比“给吃的”,更加罪孽深重的引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