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一个人,性格有多么乏善可陈、三观如何毁天灭地、作风如何耳不能闻、长相如何惊世骇俗,在得知她对自己有一份别样的爱慕的时候,人也总能从那数不胜数的斑斑劣迹里找到一颗光亮固然稀薄,可着实称得上是明珠的好处——她眼光还是可以的。
更何况叶云夕性格虽然怯懦庸,但长相没的说。
三观作风固然和林霁大相径庭,但...她可是一个世界的女主啊!
用系统的话来说——女主是世界存在的缘由,是天道运转的核心,是一切变化的磁极。
这么一套堪比天雷闪电的光环落下来,再暗淡的明珠也能亮成灼灼红日!然后透过虚荣的内心燃烧出的缝隙照进来,瞬间亮瞎林霁本就不甚牢固的理智。
林霁咬紧了牙关,才堪堪忍住了嘴角的上扬。
好吧,原来叶云夕喜欢自己!
这也不奇怪,她林霁长的不差,身材也好,硬件条件没得说。
加上在叶云夕的视角,自己三番两次地帮过她、救过她、还在那天晚上彻夜长谈。
虽然林霁是别有用心,可叶云夕又不知道。
虽然次日林霁就翻脸不认人,但人就是这样,一直对她好,她就会习以为常,久而久之,也没人会去深究、分类,那维系关系的感情究竟是友情还是爱情。
没准就是因为那次的冷漠,让叶云夕难过痛苦,从而得出她对自己的感情非同寻常的呢?
林霁瞬间脑补出了叶云夕喜欢自己的心路历程,越发肯定、得意的同时,也不免挑刺——感情这档事...也不过是自以为是的自我感动而已。
不过感情虽然经不起推敲,她毕竟是女主啊!
虽然这个由女主构建出来的世界荒诞混沌又抓马。
可世界再抓马,毕竟也是真实存在的世界啊!
但,女主是要走故事主剧情的,系统自从上次参加完同事的葬礼之后,就一直萎靡不振,要它知道了...
可,她是女主啊!
就是因为是女主,林霁再色心上头,也不能不考虑这样做的后果,会不会让自己早早到阎王那里报道。
林霁心里那颗明珠忽明忽暗,闪得她飘飘忽忽,像是被一个浪头拍进水里,下一秒又被推到浪头。
飘飘然之间,她看见叶云夕躺在自己的阴影里,唯有一双浓黑的眼眸里亮着溶溶的光。
那是一道并不刺眼的光亮,温润如沉在水底的玉,像是叶云夕这个人一样,好像不管对她做什么,她都不会反抗、不会报复、不会泄密。
眨一眨眼,就好像在说:“你做什么,我都会宽恕你,哪怕你是个从野外归来的、长着尖牙利齿的野兽。”
偏巧,林霁这只没良心的野兽,惯会欺软怕硬。
叶云夕那无害的外表和性格,简直就是绝佳的野兽捕猎器,几乎是无底线的在放纵引诱野兽释放天性。
林霁的理智破笼也就是瞬间的事,契机是叶云夕柔柔弱弱地跟她道晚安。
之后她似乎是要起身离开?又或者,是想把刚刚没落瓷实的晚安吻补上?
谁知道她怎么想的,那一瞬间,林霁连自己是怎么想的都不清楚,莫名其妙就偏过了头,那个吻最后结结实实落在了两人唇瓣。
很软,但又是不同于落在掌心的触感。
麻过一阵之后就是蕴蕴的热,从每个毛孔渗透到骨子里,又从骨缝间蒸腾到心脏,瞬间沸腾了全身血液,很快就一发不可收拾。
肺里的空气很快被烧灼殆尽,林霁气喘吁吁,从自己百忙之中的思绪里,勉强抽出蛛丝一样的一缕,用来思考这个事实——系统要是知道在莱福德林的三天,男女主不光没有一见钟情、再见倾心,还和她这个凑热闹来的恶毒女配搞在了一起,大约会气得显示屏瘫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