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雪时不喜欢剑。
他不喜欢尖锐的、危险的东西。比起剑,他更喜欢看母亲在厨房熬汤,鱼汤。鱼要在煮汤之前先煎一下,煎至两面金黄,这样才能把鱼汤熬出浓浓的白色。
但是他并不能真的在厨房一直看下去。
这是娘的事儿,你快别看了。走,走,去跟你师父练武去!
于是他只好去练武,这一练,他便再也没有踏入过厨房。
人生中第二次踏入厨房的时候,他把围裙带子不小心打成了死结。病人当然是需要滋补的,他的脑海中飘起童年时那锅鱼汤开锅时的雾气,也听见咕嘟咕嘟的声音,他给自己打气:程雪时,没吃过猪肉,你还没见过猪跑吗?孙百输刚刚钓上一条鱼。
遗憾的是,喜欢,并不代表擅长。
那条鱼惨死锅中。当他忐忑而无言地将锅子端上桌后,自己也没敢吃第一口。
鱼侧着身子,死不瞑目地瞪着空气,汤没有变成浓浓的奶白色,王亚离坚持要用左手拿筷子,搏斗半晌才将一口鱼肉放进嘴里,他谨慎地咀嚼,然后默默吐出了一片鱼鳞。
程雪时感到自己的脸很热,很热,大约是被汤的热气熏得。
“我去重新做……”他赶忙说,孙百输按住了他的肩膀,眼睛一眯一抬下巴,那意思是:将就吃吧。
程雪时不喜欢剑,但是他仍旧练剑练到了可以留在襄阳的地步。程雪时喜欢下厨,那他更可以练成一个好厨子。万事都可以靠勤奋,这是他从三岁起就知道的道理。
可以在喜欢的事情上勤奋,那是一种奢侈——恰好,王亚离曾经拥有这种奢侈,而他,也只能够在这间小屋之中拥有这种奢侈。
他的手上除了剑茧,此后又添了许多或深或浅或浓或淡的痕迹:有菜刀的刀口,碰到锅沿的烫伤,等到他再也不会在厨房失误的时候,孙百输在梨树下的孤坟已经长出一层浅浅的小芽。而王亚离终于不再望着那淡绿色的小坟包发呆,开始评价他的厨艺,但他会简单粗暴地说“做啥吃啥,再挑别吃”。
程雪时知道王亚离喜欢这种斥责;这个人就是这样。你若对他客客气气的,你们自然是外人,他总喜欢好朋友们没事儿刺他两句,他身上的痒痒肉才不痒了;他对朋友们也是这样。
即使夜明珠被遮住,仍有一些淡淡的辉光,流转在窗前,宛如一轮明月曾在这不见天日的地下照耀。王亚离睁开眼睛,只见程雪时一身白色中衣坐在床边,一只手肘搭在旁边的小几上,手托腮,自顾出神。
他本是口渴才起来,程雪时已经听到动静,轻车熟路地为他拿来一盏凉茶。
他就着程雪时的手喝了,仍旧睡眼惺忪:“你大晚上不睡觉,在这里扮女鬼?”
程雪时翻了个白眼,道:“睡你的去。”
“不……”王亚离打了个大大的哈欠,坐起身来,笑道,“你一直未睡,怕不是夜半思春?老实交代,是不是看上了这地宫里的哪位姑娘?”
程雪时眉心一挑,不答反问:“这是什么时候,还有心思风花雪月?难不成,是你同谁风花雪月过,才这么以己度人。”
王亚离突然被茶水呛住,连连咳嗽起来。
“什、什么时候——什么时候都可以风花雪月啊……难不成,一到了关内,你就成了个小和尚了!”
程雪时并不搭话,只是幽幽地望着他,直到把王亚离看得浑不自在,开始挠自己的后脖颈子。
“我……你这么看着我……我脸上有东西?”
程雪时继续沉默。
“好吧……我,我告诉你就是了!我们是好兄弟,你可不要……可不要看不起我……笑话我……不过,这件事不管怎么样,都已经结束了。”
想到了“这件事”,在酒席上,众人的欢呼和美酒曾给他带来的快乐,就像是从未来过一样消隐无踪了。他一想到那抹红影,忽然呼吸一乱,强笑道:“算了,多说无益。”
程雪时仍静静地看着他。幽幽的月光般的光辉之中,程雪时的脸色越来越冷、越来越冷,几乎与光辉同色。
“你不必说了。”他的嘴唇和他的脸色几乎变成一样白,“我不想知道。”
“……哦……哦……那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