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天几乎睡了整天,高热退下后,第二天天未亮洛锦书就醒了。她的意识在迷离与清醒间徘徊后逐渐平稳,方桌上白粥还冒着热气、碗碟一应俱全,洛锦书磨磨蹭蹭到桌子边,刚喝一半,于十三推门进来。
经过昨天的互诉衷肠,清晨里四目相对时,昨天字字句句不合时宜又在洛锦书脑袋里蹦跶,直接导致她刚退烧的雪白肌肤再次染上红晕。
于十三低头掩饰笑意,将手里斗篷披到洛锦书身上,“老宁发现安国与北磐有勾结,李同光急着回安国见他们皇帝,一会我们就要出发,你身体还没好,见不得风,路上披着斗篷在马车里别出来。”
洛锦书习武多年习惯穿得单薄,霁国的冬天鲜少下雪,她从没有穿过这么厚实的斗篷。鸢尾色灰鼠斗篷将她整个人裹在中间,只露出一个毛茸茸脑袋。
她可不认为于十三从梧国出发还带女子斗篷,“新买的?”布料上还残留着成衣铺家惯用的熏香味,显然是才入手不久。
于十三应是,一个时辰前天未亮,他顶着成衣铺老板杀人目光敲开店门,挑三拣四买了这件斗篷,“你大病初愈鸢尾色有些寡淡,等到了安都再添置最适合你的衣裙。”
洛锦书闻言一愣,片刻后眸色转为无奈,自从她穿了那件藕荷色海棠花衣裙见赵煦之,于十三就被触了某条神经,“从前我去金沙楼也罢,在驿馆也罢,也没见你这么关心我衣服颜色,怎么自从赵煦之来倒关心起这些?”为争取自由,洛锦书拿手指戳于十三肩膀以示抗议。
于十三一把捉住洛锦书胡乱晃悠的手指,痛心道,“金沙楼的小郎君和青梅竹马能一样吗?”
一样吗?
洛锦书想,对于多数人来说青梅竹马自然有些特殊,在相伴的时光里一起渡过春夏秋冬,可惜她与赵煦之共同时光是国破家亡,断没有可能生出男女情谊。
何况她有青梅竹马,于十三喜欢过的小娘子还少吗?
思及此,洛锦书笑眯眯火上浇油,“除了缙国的青梅竹马,裕国国君也是我的青梅竹马。”她说完,对面清俊的脸庞眼睫微垂,这般苦兮兮样子惹得她心一涩,思考自己是不是玩笑过头,正要解释门外传来声响。
于十三起身开门,见门外是赵煦之脸色愈发深邃。
满屋里醋味已经酸到洛锦书牙缝,她不得不从屋里走出来,“陛下这是?”
赵煦之在前,随行侍从端着衣裙落在台阶下,努力缩小自己存在感,见洛锦书出来,忙躬身递上托盘里衣物,“安国寒冷,这是陛下为郡主添置的衣物。”
这个季节安国还没入深冬,偏偏洛锦书手臂起了一层颤栗,她顶着背后灼人目光开口要拒绝。
赵煦之随行小官惯会看脸色,见洛锦书不准备收下衣服,再看自家陛下幽黑眼眸,颤颤巍巍道,“衣服绣娘都是从前霁国人,听说给郡主添置衣物,这些绣娘夜里点灯赶制,郡主如今衣物都是在梧国采买,陛下担忧郡主不习惯,才特意命从前霁国绣娘赶制。”
这番话说完,洛锦书忍不住多看赵煦之身后小官几眼,“放到屋内吧。”说完,她转身进屋,从始至终她和赵煦之也没再说话。
等随行小官麻溜将衣服放在她屋里,洛锦书关上房门。
用了霁国最上等绣工制出来的衣物,就算从前在家中她也不常穿,她摩挲着手中料子,想要试图回忆从前她最爱的衣服,映入脑海的却是于十三那件鸢尾色斗篷。
原来,她也可以不再依托回忆活着。
记忆寻回后残留的杀意与冷淡恍惚在这一刻释然,洛锦书将衣服原封不动放进箱子。她埋头整理衣箱,不知道于十三已经在心里对赵煦之选的衣服点评出五百字小作文,“这么喜欢?”
她这才察觉于十三语气里酸味,心里有些好笑面上不动声色正色道,“喜欢,毕竟是霁国最出色绣娘的手艺。”
于十三忍不住在心里默念,他才是阿柠未来夫君,青梅竹马哪里比得过夫君。
越想越满足自己正室地位的于十三,忽然指尖一热,被人勾住手心。
洛锦书笑吟吟道,“可我最喜欢的还是这件鸢尾色斗篷。”
一个时辰后,一行人出发,李同光车马在前,六道堂为中央,赵煦之一行则远远坠在最后。
洛锦书披着斗篷和宁远舟、如意一个马车,车帘揭开一半刚好能看见六道堂一行人在前面打趣于十三,孙朗声音最大,“哎呀,是不是有人说过喜欢和娶是两码事?”
“嗯,于大哥说过。”元禄看了看于十三,虽然懵懂还是点点头。
“是不是还说天生就是定不下来的浪子,要是娶了人,三天两头往外跑会伤了小娘子心,对了,还说什么了?”
钱昭补刀,“不要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