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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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很难想象原身和托马斯吵架,虽然没有和原身接触过,但通其围围人的言行可以推断出,利爪德雷克是一个傲慢自负的家伙,这类人对争吵的态度往往带着些许不屑,冷淡地观赏他人情绪崩溃,被认为有趣不过.可吵架是两个人的事,无论是托马斯,还是德雷克,都不像全为某事失态的人。
“管家说,德……你成年后的当晚和托马斯争吵,并摔门而出。”格雷森懒得揭穿提姆并非利爪德雷克而是外来者的真相,事实上,提姆也没有真正地伪装起来,马甲随意地披在肩头,一扒便落,显得很不专业。
听上去像是青春年少时的叛逆行径。玩家摸摸下巴,换了个问题:“你很担心我和托马斯吵架吗?”“我讨厌所有争吵。”
格雷森一语概括所有,带了些许咬牙切齿的意味: “你们如果吵架,我会在第二天的早餐面包里加胡椒。”
“……”真是一个有创意的报复方式。“我知道了。”提姆伸手棒揉少年的脑袋, “我不会和托马斯吵架的,保证。”原主的脑子不见得比玩家的难用,大概率早已发现了定位器的存在,却不知为何,选择了默认。而作为外来者的玩家,没有资格做出违背原身愿意的行为。
话题结束,两人发现托马斯已经出发,迅速闭了嘴,开始忙活于跟踪工作。当提姆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调出定位页面,企图查找到托马斯开走的那辆车,只是不经意的一眼,他猛然顿住;“shít…”无数白脏话在脑子里冒出,他只吐出了一句。格雷森被提姆奇怪的音行吸引。探过头想了解,提姆却猛地关上电脑说:“你说你来定位的,我去准备别的东西。”说完就跑,留下一脸茫然的少年在原地皱眉。
玩家再次自闭,他为才在屏幕上看到了猫头鹰标志的定位.不用质疑,那是夜枭。利爪德雷克的笔记本上为什么会有夜枭的定位,不知道,但也不敢猜。玩家能够理解定位器的意义,但不代表可以接受定位器的存在。NPC之间的复杂问题让玩家放弃思考权力。
可怜的格雷森没想明白自己的便宜兄长发的是什么疾病,安静地坐在车上敲键盘,响起好听的“嗒啪”声。他的电脑技术多是托马斯教的,偶尔的情况下,德雷克会前来指点一二。由于两位老师使用的程序常有出入,格雷克会因感道:“德雷克的计算机技术是你教的吗,托马斯?”
“我只教了基本常识,”托马斯回答, “他自学了一段时间后,去哥谭大学计算机系蹭了两学期的课。德雷克……在这方面很有天赋。”
正因为如此,格雷森破解系统时的风格由角分了两方,既稳重又轻挑,像是有两方势力在攻击防火墙。不过这一回,他必须小心,因为没人知道前方是怎样的陷进。轻则被管家拎回庄园关小黑屋,重则整个法庭的相关数据随风飘散,虽然……夜枭那肯定有备份,但没人想参与小黑屋五日游。
当两位利爪正准备出发时,夜枭已经离开了哥谭市,毫无疑问,这位超极罪犯的眼里没有超速的概念,如果提姆想追上他,只剩下飙车一个方案。这到是让玩家想起不久前刷游戏论坛知道的游戏机制,即驾驶员撞车三次,系统会弹出辅助驾驶的隐藏功能,供玩家选择。当然,绝大多数玩家对开泥头车创人有无端兴奋,所以有男者无视辅助规则,狂撞42次,达成[因车技烂获删涨]的成就,还附加了一堆赔偿单。游戏没玩多久,却开始还债。相较之下,至今撞车纪录为0的提姆像个NPC。
[不必忧心,先生。]或许是清楚玩家在思考什么, Timy说,[如果玩家能保持游戏内一年不撞车,可获得“老司机”称号。]
“……”还是撞车去吧。
深夜,这座城市苏醒时间,单是经过两条街道,玩家就目睹了一起纵火,两起抢劫,可以称得上热闹非凡了。警局对犯罪的态度也暧昧得很,提姆闲得无聊打去一个电话,接通员不耐烦地说:“那家便利店没有开灯,我们不会接收此案。”这款游戏的反讽,一向做得出色。
(注:在USA的某城矩内,商店必须保持夜晚亮灯,否则遭遇偷窃无法报案。笔者忘记具体内容了,只记得有,读者有心可以去查查看)
抵达开潭湾,海腥味泛涌而上。哥潭市临海,空气总是湿润的,海风袭来,冷却不锋利。离开牙潭市,是玩家扩大游戏版图的第一步.很快, Timy的声音响起:
[恭喜玩家成功离开初始城市,现为玩家加载地图,请稍等…]
中心城、大都会、海滨城、天堂岛…无数地标出现在游戏版面上,但都是灰色,和哥潭表现出的黑金色对比起来如同平民,暂且未被挖掘的宝藏点。
夜枭的定位径直朝大都会驶去,大都会……终极人,不过夜枭不是什么重情谊的人,甚至可以用绝情来评价。所以夜枭突然决定前往大都会,绝不是因为他与终极人之间聊剩于无的情感,应当是为了别的。全和犯罪辛迪加有关吗?提姆想,这样一个世界级的罪犯组织,夜枭并非共正才成员,而是顾问。蝙蝠侠……好像也是正义联盟的顾问来看?相反对称,蝙蝠侠是布鲁斯·韦恩的又一间楼证据。
格雷森没撑往,歪歪脑袋睡倒,他没有再继续之前那个哭到喘不过气的睡,而是出现在了车的后座。提姆坐在主驾驶,把着臂生闷气,是的,提姆,不是利爪德雷克。格雷森不知道年长者为什么生气,但他又清楚始作俑者并非自己。他转头看向副驾驶座,那里,利爪德雷克在把玩着手里的匕首,口中哼着小曲。
这个场景有点诡异,但格雷森并没有因此感到惊奇,他知道面前的两个人都在等他开口,他又看了看才说:“这是哪?”
“地狱。”德雷克说,他回头冲少年笑,露出口中的白牙,拥有四颗小尖牙,显得俏皮许多, “觉得很意外吗?”
“在地狱见到你,不是很意外。”格雷森不像托马斯一样经历过训练,他分不清梦境和现实,思维因此混乱, “所以你是死了吗?他才会占据你的身体?”这个“他”就是指提姆。
“提姆”气消了些许,也转过头来,不过面无表情。两人中的其中一位单独挑出来,格雷森会有点分不清真假,但当他们共同出现,差距再明显不过。德雷克张扬,提姆淡漠,他们近似,如同一对孪生兄弟。少年忍不住脑洞大开,或许“提姆”是德雷克的双重人格呢?住在同一具身体里的两个人?如果提姆知道格雷森的想法,定会用坏表进入梦境来扒扒小利爪的脑子里到底装了些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可他不知道,也暂时没想用怀表。
“啧。”德雷克调笑一声,说, “我可没死,小家伙。利爪是活死人,早是尸体一具。身体是我自愿给出去的,和他无关。”
这个回乡出乎小少年的意料,他愣了愣问:“为什么你会主动把身体交出去?”
“因为一个交易,一个很好玩,也很有趣的交易。我不能告诉你太多,小家伙,你该醒了,已经抵达目的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