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绝对算得上是提姆此生最差劲的就餐经历,尽管发生在游戏里,也丝毫不逊色。提姆靠在椅背上,望着一桌难以下咽的食物,诚恳地领悟到:事实证明,难吃就是难吃,无论花再多的钱,也开不到盲盒。这家餐馆有营业执照吗?玩家想举报,他掏出手机,刚开机便见三十二个未接来电,沉默两秒,关机。多大点事啊,难吃而已,又不是不能吃。
提姆快速地释然了,格雷森却不,很难解释当下少年的心情,他抿了下唇、蹙着眉问:“你在研究什么行为艺术吗?”
暗淡的灯光下,餐店内光斥着窃窃私语,不知道几百年未攀的窗台上布有厚厚的灰尘,角落里还生着蜘蛛网,指甲盖大小的黑蜘蛛刚刚捉捕一只自投罗网的愚蠢苍蝇。空气中散发出辛辣、甜腻,还混合着淡淡的霉味,很难用语言描绘。坑坑洼洼的木桌表面反映明亮的光,提姆抽出一张纸,轻轻一擦,白色纸巾浸染油黄,尽管如此,提姆仍旧抱着英勇就义的雄心下弹,不为其他,单纯因为这条公路上就只有这一家餐店和遥望无垠的农田。
“如果你不想饿死,那还是安心的吃东西吧,谁让我们忘记带干粮上路了呢。”提姆放弃挣扎地喝了口保质期还剩半个月的可乐,唯一可以庆辛的是,利爪不用进食,受苦的总不会是自己。
格雷森瞅着面前颜色、气味和形状都诡异到极致的食物.哪怕肚子饿得“咕咕”叫,也没有胃口,他沉默片刻闷:“真的不是毒药伪装的吗?人会吃死的吧?” 他眯起眼拿着塑料叉子戳戳软塌塌、但颜色正常的薯条。
“能不能吃,我不知道,但我知道大抵是吃不死的。”玩家举着面前62美元的消费小票,总感觉心脏在隐隐作痛。
格雷森露出个不信任的眼神,在年长者的注视下沉默着吃完一份薯条、一个汉堡和两份鸡块,最终喝着可乐不吱声。餐桌上只剩下才是姆咬了一口的汉堡和一份没有任何损伤的鸡翅,这让玩家开始自我怀疑,难道共实挺好吃的?他困惑地问:“好吃吗?”
少年抬头看他,眼神带着一抹无可奈何:“不好吃,但饿。”像是提姆问了句毫无意义的废话,在对方点头后,不经意地问:“你是不是习惯把自己不喜欢吃的和吃不完的东西分给别人?”
玩家微愣,他本想回一句:这不是很正常吗?幸好及时刹住,也许这在现实世界是很正常的,但在这个副本里属于异类。这是一个极度自私的世界,就像支线里王尔德的那句话一样,倘若不害怕他人捡去,何必留有无用的弃物?往往只有足够元盈的人,才会毫无保留地将物质分享给他人。很多时候,无论喜欢或是不喜欢,只要周围的人想要,提姆绝大多数都会不带犹豫地给予,无需质疑,他对物质没有欲望,也就没有所求和不满,这种状态,有时候挺招人恨的。
“不一定。”提姆不认为自己是什么好人,也懒得以善人来标榜自己,他扯下纸巾擦拭指间的水渍,平淡地说:“有时候也会分给狗,总归是些不要的,留在手头里还占地方。”
格雷森发觉自己没法反驳提姆,他也讲不清自己刚刚那一顿究竟吃了些什么玩意,味道清奇,有酸有甜,咸中带腥。只能说刚好卡在不会呕吐的边缘,味如嚼蜡。
提姆恭喜格雷森解决了食物,格雷森木着一张脸,怀疑厨师以前是做营养餐的。
夜枭的定位朝大都会的郊区驶去,这座超人的守护之城,在这里,是终极人的游手之所。经过市中心的繁华与炫目,恰是秋收时节,金灿灿的农田与湛蓝的天空相映,宛若一幅绝美的油画。如果……那个稻草人的脸上不是血红色的微笑的话,玩家无言以对地挪开目光
[恭喜玩家开启隐藏支线——金灿灿的稻田]
[该支线属于可诸存支线,已为玩家存档,祝玩家游玩愉快!]
玩家握在方向盘上的手指顿了顿,根据他对游戏策划尿性的理解,越是看上去平平无奇的名字,越隐藏着乱七八糟的坑等着玩家往里跳。就比方说[梦魇马戏团]那个支线,玩家完全可以选择军在储物间将时间消耗完,不过全面临蟑螂、老鼠的袭击,玩家也可从杂物中翻找到时间加速的道具,可一旦运气不过关,等待时间加倍也是有很大可能的。而作为离开诸物间的玩家会获得隐藏特权——拥有改动梦境的能力,但后者较于前者的风险很大,提姆晚上无聊刷了刷论坛,还是觉得往外走会有意思得多,毕竟有运气不好的玩家不小心把时间加倍到了1024h,相较之下,消耗时间总计不过三小时的提姆可以称呼为“幸运儿”。但从另一方面讲,这届玩家真的太行了。提姆前两个支线通关,虽说有取巧的成分在其中,但总体是跟着剧情一步步走的,他有在试探游戏规则,几番下来,发觉自由度比想象中要高,虽不说可以随心所欲,却可以试探试探底线。
想玩支线,提姆忍不住瞥几眼游戏版面的[副本一支线存储处]。然而跟踪任务才进行至一半,中途放弃总觉得不甘,提姆总体来说是个随性的人,不排斥突然的变动,或者临时起意,可行程变挫腰折断与此不同,往往结人努力付之车流的失落,更何况他还带着小格雷森呢。理性分析完利害,玩家忍痛割爱,把新支线塞进角落。话又说回来,夜争为什么会来大都会?为了终极人?这句话光是说出来就显得好笑。夜枭对友情的态度几近于无,用绝情来评价他真是最多适不过,以夜枭与终极人之间的情谊来看,比起可能性较低的朋友,合作伙伴会更恰当。所以这一次,应当也是为了一场交易而来。什么交易?会和什么有关联?
玩家在一边进行头脑风暴,NPC望着一望无际的麦田出神,他跟随着马戏团的巡演去过很多地方,从抵达到离去,他很少走出账篷去观赏、眺望。外界的喧嚣与小小的格雷森无关,他的世界缩在哥潭和马戏团的账篷里,无数地名转眼即忘,他只能透过窗,小心翼翼地用目光触碰另一个世界,不属于他的世界。
在格雷森年幼的模糊记忆中,似乎也有那么一小段的美好时光,美好到他一度认为那不过是同意想。温和的母亲将他抱进怀里,悦耳的音调呤唱家乡的歌曲。印象里,母亲并非哥谭人,来自天际线的远方,是迷了路的天使。时间的消逝使原本柔美的音调失了真,但它支撑着格雷森在残破不堪的家中生存下去,直到他们死去,他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原来父母在心目中早已死去,伤口会腐烂、化脓、结痂,但绝无可能恢复如初。
“找到托马斯后,我们可以去大都全市中心吗?”格雷森一手托腮地问, “这应该是我第一次来大都会。”
谁不是呢?因为初来驾到的玩家在内心叹气,但也没拒绝小少年,反而满口答应:“好呀,我到时候去查查有什么有趣地方。”
虽然是口头承诺,少年却心满意足。
——————
提姆终于意识到跟踪是个烂主意了,当夜枭略严肃的声音的在车内响起时,他差点一个机灵撞到旁边的树上:“德雷克!你和格雷森在哪里?管家说你们失踪了一个上午。格雷森今天要去学校报到!不要再闹了!”
提姆听到后半句,猛地看向试图降低存在感的少年,“你要上学?”他用气音问,“我怎么不知道?”
这是重点吗?格雷森悠悠回视,随机点头回答道:“托马斯说过三遍你好像都没认真听,我还以为你知道呢。”
“呃……”玩家没问少年为什么知道要去上学,却参与了这次离家之旅,厌学正是再正常不过的情绪,他的食指轻敲方向盘平稳回复:“托马斯,你知道我和格雷森现在在哪里吗?”
“滋滋”几声电音后,夜枭后知后觉地醒悟:“你们不在哥谭市,那你们现在在哪?”
聪明人就是一点就通,玩家差点没忍住鼓掌,他笑了一下,意识到对方便看不见便开口道:“车快没油了,托马斯。麻烦回个头,接人。”
简单的一句话,足够让心态稳定的人气出心脏病,但夜枭是个能人,只是安静两秒,回复了一个:“OK。”
小少年总感觉这一幕有什么不对劲。他瞪着自己的便宜养兄问:“你们俩难道不会为这件事情吵起来吗?竟然没事?”
“其实我也不知道,”提姆说,“但电话里不好吵。哦,好吧,不是电话,是收音机。但区别不大。我偏向于托马斯会和我当面对峙,但可能性依旧很低。所以不用担心这件事情会变得糟糕,好吗?我会处理好的。”他说的很快,虽然整体上无所谓心理却仍然有几分焦虑,像极了干坏事被家长抓包的小孩等待最终的审判,浑身上下都不自在。虽然不清楚具体原因,可他只叫格雷森讨厌,甚至害怕争吵。玩家没有什么圣父心长,只不过也不喜欢冲突罢了。
少年从年长者的话语中捕捉到了安抚的意味,顿时有些无措。他茫茫然抬头,张张嘴,正欲开口,却被提姆一句话堵死:“说认真的,我真想和夜枭打一架。”
格雷森:“……”打吧,我会在旁边给你们加油。
将车停到路边,沉默片刻,德雷克闭眼睡觉:“托马斯来了,记得叫我。我要休息会儿才能跟他打架,打赢了请你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