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
沈忆梨被那冒热气的肉菜勾得口水直流,自从他嫁给简言之冲喜,一日三餐基本上就没吃过一顿干的。每天还要起早贪黑的干活,像这样的荤腥,根本是连沾都没机会沾。
简言之旁若无人的晃出去盛了两大碗米饭,叠得结结实实,一看就是拿饭勺狠狠压过的。
等他进屋一瞧,沈忆梨人还在桌前端端正正坐着,身子纹丝不动,嗓子眼里却不停的小幅度咽口水。
他粲然失笑:“饿了就先吃点菜,我只是出去盛饭而已,不用专门等我。”
沈忆梨坐姿很是乖巧,他抿抿唇,温声道:“你是我夫君,主家都没吃,就轮不到我。”
简言之大致知道这个时代出嫁从夫的老旧观念,也不和沈忆梨争,给他分去一碗饭:“那一起吃吧,烧鸡凉了会变柴,赶紧趁热吃。”
沈忆梨被他这坦然随意的样子惹得有些发愣。
说起来这也是他头一次给人当夫郎,以前总听老一辈的人说,像他这样的小哥儿在家是没什么地位的。
夫君就是天,不管到哪都要听夫君的话,不能顶撞,更不能忤逆,否则就是他这个做夫郎的不够温顺懂事。
所以他待简言之很体贴。
其实真论起来,他跟简言之并不大熟。
因为他嫁过来的时候原身正在病重昏迷中,嫁过来十多天了,除了今儿简言之醒了一次之外,前面十一天,他连话都没有跟对方说过。
他原以为村里都当笑话提的书呆子会是沉闷话少的人,不想现在看来,简言之不仅口齿伶俐的很,人也不似传言里说的那般酸腐。
至少.....简言之今天还维护了他,替他打压了简思奇的嚣张气焰。
沈忆梨心里有点发暖,捏了捏筷子,将那半只烧鸡几乎全夹到了简言之碗里。
正在专心刨饭的简言之:“.......”
“我是病人,要多以清淡滋补少食荤腥。这鸡还挺肥,你多吃点。”
简言之笑笑,把油光水滑的鸡腿夹回到沈忆梨碗里。
他低头刨了两口饭,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咽下腮帮子里鼓囊的存货才道:“对了,跟你商量个事行不?那啥....你能不能先别叫我夫君了?”
倒也不是简言之接受不来这个称呼,他读大学的时候就被同性追过,只是因为对对方无感,所以不了了之了。
眼前的沈忆梨模样清秀可人,并且跟他已经有了婚姻之实,他不想让沈忆梨叫自己夫君是单纯觉得没必要。
在原身的记忆里,他对这个夫郎基本没印象,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想必沈忆梨对他也是如此,短短十来天,对着一个半死不活的病人能产生出什么感情?
既然如此,那还是不要白白耽误别人的好。
然而沈忆梨却误会了他的意思,以为简言之是不喜欢家里做主给他娶的夫郎,所以才连夫君都不让叫。
“对不起.....你要不愿听,那以后我不叫就是了。”
沈忆梨低下头去,寡吃饭不吃菜的样子让简言之再度失笑:“不是不愿听,只是怕你觉得勉强,毕竟我也没做什么夫君该做的事。要不这样吧,以后你呢就叫我简哥,我就叫你.....呃、不好意思,你叫什么来着?”
原身没记忆,简哥不知道。
“我叫沈忆梨,以前家里人都叫我阿梨,或者梨哥儿。”
“梨哥儿......”简言之咬嚼两遍,莞尔道:“那以后我叫你阿梨,行吗?”
沈忆梨嗯了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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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打扰饭吃的就是香,简言之和沈忆梨就着那两碟子肉菜都吃了顿饱的。
吃完饭简言之本想站起身来把碗筷简单收拾了,可惜他这具身子实在太差,没吃饱犯晕,吃饱了晕得更厉害。
“我来我来,这样的小事怎能让夫......简哥做呢?我是你的夫郎,做这些事是我的本分。”
深受社会主义平等文化教育熏陶的简言之其实很想跟他探讨一下家务活对半分的事,可惜脑子一晕就喘不上来气。
见沈忆梨已经手脚麻利的把碗筷都收拾在了一起,只好先坐回到床边去缓缓精神。
沈忆梨出去后不久就回来了,他把一杯晾的温度正好的热水放在简言之手边,而后静静关上门出去。听脚步声的去向,应该是进了厨房刷碗筷。
简言之在床衔边坐了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头是没那么晕了,但身上一阵阵发寒,显然是伤风还没好透的后遗症。
他揉揉眉心呼出口浊气,想着得尽快抽出时间找点中药好好调养调养,不然总这么病病歪歪下去可不行。
他意外穿进小说里拥有了不一样的人生,要是只当了三天的病秧子就遗憾退场,那岂不是打了他医科双学位博士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