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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风奏鸣曲

疾风奏鸣曲

作者:厉壬戌

类别:都市

状态: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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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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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允婦是阮衛尉女,德如妹,奇醜。交禮竟,允無復入理,家人深以為憂。會允有客至,婦令婢視之,還答曰:“是桓郎。”桓郎者,桓範也。婦雲:“無憂,桓必勸入。”桓果語許雲:“阮家既嫁醜女與卿,故當有意,卿宜察之。”許便回入內。既見婦,即欲出。婦料其此出,無復入理,便捉裾停之。”許因謂曰:“婦有四德,卿有其幾?”婦曰:“新婦所乏唯容爾。然士有百行,君有幾?”許雲:“皆備。”婦曰:“夫百行以德為首,君好色不好德,何謂皆備?”允有慚色,遂相敬重。

  凡为君使者,已受命,君言不宿于家。君言至,则主人出拜君言之辱;使者归,则必拜送于门外。若使人于君所,则必朝服而命之;使者反,则必下堂而受命。



简介:

  君之母,非夫人,则群臣无服。唯近臣及仆骖乘从服,唯君所服,服也。公为卿大夫锡衰以居,出亦如之。当事则弁绖。大夫相为,亦然。为其妻,往则服之,出则否。

  君之丧:三日,子、夫人杖,五日既殡,授大夫世妇杖。子、大夫寝门之外杖,寝门之内辑之;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即位则使人执之。子有王命则去杖,国君之命则辑杖,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大夫于君所则辑杖,于大夫所则杖。大夫之丧:三日之朝既殡,主人主妇室老皆杖。大夫有君命则去杖,大夫之命则辑杖;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为世妇之命授人杖。士之丧:二日而殡,三日而朝,主人杖,妇人皆杖。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子皆杖,不以即位。大夫士哭殡则杖,哭柩则辑杖。弃杖者,断而弃之于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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