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尸、碎尸案多发于熟人作案,因为凶手担心警方通过调查受害者身边的人锁定到自己,于是就会想办法隐藏受害者的身份。分尸碎尸也是这类人最常用的手段,不仅可以有效销毁死者死因,让法医无法通过作案工具来缩小范围,也可以让保存、抛尸变得更简单。而警方连受害者的尸体都拼不全,身份也无法查找,就更没法找到凶手了。
当然,这只是凶手的想法,警方实际上是有很多方法去寻找尸源的,只不过是时间长短的问题。而这种案子往往一旦找到尸源,就离破案不远了。
但这起案件的难办之处就在于,凶手和死者似乎不是熟人,警方在大规模的排查下已经调查了所有可疑的人,均无发现也无证据。
在一开始警方没能发现受害者身份问题时,都在想会不会是什么精神变态进行的无差别杀人,近些年全国各地这样的精神变态层出不穷,也不算什么稀罕事。可如今案件有了进展,发现不是这样的,事情就又变得奇怪起来。
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凶手是怎么发现受害者的违法行为的?
他们真的不是同伙内讧吗?如果不是,凶手在确定受害者身份并最终决定杀害的这段时间内,理论上一定是和受害者有过接触的,不可能完全无声无息。
但如果凶手是神秘人的那种行为方式呢?悄无声息暗中观察,至于接触,则由另一个人以更合适合理的身份进行。
警方排查的范围一般不包括萍水相逢的关系,不可能受害者路上买一个冰激凌并和店主交流了一会儿就要把冰激凌店店主也查一遍。
加上第二具尸体的身份至今仍未找到,也就是说目前能够确定的其实只有两位受害者。而如果凶手不是单独作案,是有同伴的,那他们完全可以各自接触不同的受害者——没有关联性,被怀疑上的可能就不大。
这其实仍是线索不足造成的,除非能确定第二人的身份或者再出现一个受害者以提供信息……
提姆一下站起身走到电脑前,一边开始调阅修理师更详细的资料,一边说:“如果我能查到法兰克林先生与死者有什么联系的话,说不定就能通过他确定凶手。当然,前提是真的和我猜测的一样。”
比尔·法兰克林,那名草坪修理师的名字。
夏洛克侧头看了看他,也放下相机走到旁边,弯腰看着提姆的操作,对一个十岁的小孩能够轻松入侵养护修剪公司的信息库没有任何表示,很自然地跟他一起看。
两名确定身份的死者信息早就被警方公布了。威廉姆斯·泰勒(第一位死者)也就算了,他生活不算富裕,也没有草坪或花园需要养护,杰克·威尔逊(第三名死者)却是住在带花园的独栋小楼里的。
但很遗憾的是,提姆在修剪公司的顾客信息库中并没有找到他们。
在名单中搜索了几遍后都没有找到,提姆有点失落,他还以为自己可以参与进一起大案件的,可猜测终究只是猜测而已。
他叹了口气:“好吧,我是错的。”
但这时夏洛克却忽然问他:“你能入侵他们的监控吗?”
“可以是可以……你是说资料库里的名单不全?”提姆眼睛亮了亮。
有这种可能。
现在的计算机虽然已经被大众熟知,很多企业也已经开始进行计算机办公改革,但设备本身价格昂贵,创建公司的个人系统和信息库又需要聘请专业人员,员工也需要重新培训,总之是很麻烦。很多公司其实只是买一台放在那里,小公司都不会配备,大多数还是更习惯纸质文件。
提姆从很早以前就开始接触这些了,德雷克工业早在两年前就开始了线上办公,加上这个修剪公司也确实建立了自己的计算机信息库,他有点理所当然的认为他们一定会把信息放在网络中。
提姆立马就去调取公司的监控录像。夏洛克说:“调取4月2日至4月5日的录像。”
提姆听话地筛选时间。
四天,时间不算长,但就算加了速排除下班时间,要全部看下来也需要花不少时间。
窗外的天空从暗沉变得明亮,提姆中途熬不住坐在椅子上睡着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提姆听到门铃响了,它响了好长时间都没有人去开门,最终还是把提姆吵醒了。
他迷迷糊糊揉着眼睛,看到夏洛克还坐在电脑前精神奕奕地看着监控,就嘟囔了一声:“怎么不去开门……”然后自己不情不愿地下了楼。
门一打开,就看到哈德森太太紧张又严肃的脸,把提姆的瞌睡一下就吓跑了。他连忙打起精神来,装出一副“我昨晚睡得很好哦”的样子,扬着笑脸问:“额,哈德森太太……怎么这么早过来……”
“不早了,提姆。”哈德森太太严肃地说,“现在已经中午了。”
“哦哦……”提姆抓抓乱糟糟的头发,“那您是过来、要一起吃午饭吗?”
哈德森太太用一种令提姆感到心慌心虚的眼神看了他好一会儿,然后才说:“夏洛克给我发短信说你昨晚熬夜,恐怕要错过午餐了……他让我来给他送饭。”
提姆……提姆顿时如遭晴天霹雳,一双蓝眼睛都瞪圆了,里面满是震惊。
夏洛克·福尔摩斯!他、他居然真的告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