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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第 15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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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扬在剧组里不是最年轻的,但资历是最浅的。三位主演分别是沈知宁,许芳菲和邵琛。沈知宁是其中人气最高的,是如今琴洲的两大顶流之一,与林箫平分秋色。

宋之扬要过的第一关就是背台词。

这部音乐剧演了近十年,里面的歌曲家喻户晓,宋之扬早已熟悉自己参与的曲段,只是台词有点难记。

编剧孙雨尽可能还原了翁敏之的原著。这部早期作品充斥了许多原作者对生命,自由和哲学的思考,大段大段的台词文艺气息十足,是中文音乐剧里难得一见的长台词汇集之作,非常考验演员。别说宋之扬,哪怕是学院派的许芳菲也觉得有些吃力。今年孙雨和翁敏之又对剧情进行了新的改编,力求让观众看到一个熟悉又不一样的作品。

剧本提前半个月寄到了演员们的手里,宋之扬在进组之前力求将台词全部熟记,他不想被任何人小觑。

十月这天,乐队没有演出,宋之扬偷得浮生半日闲,决心在家里写完人物小传,心得体会,然后最后冲刺将台词背熟。

沈述也在家中,不过他近段时间都没有工作,乐队的活动因为宋之扬接到这一重要角色暂时处于停摆状态,他们不可能脱离主唱开live,所以沈述将大把时间都放在了游戏上。

叮咚——

“外卖到了!” 沈述从沙发上起来,看了一眼在厨房吧台边快将键盘敲出火花的宋之扬。

宋之扬瞄了一眼手机,十二点二十分钟,确实该吃午餐了。他将笔放下,抬头一看,只见周溪月出现在玄关处,一双杏仁一样的眼睛正盯着他看。

宋之扬起身,猛的一扯沙发上的夹克,将压在上面的遥控器都甩落到了地上,沈述笑说:“你急什么?别把遥控器弄坏了。”

他将衣服迅速裹上,可能有些急,拉拉链的时候稍微抖了一下,宋之扬暗骂了一声f开头的词汇,第二次才将拉链一拉到头。想了想,他又将拉链往下扯了扯,领口微开,露出脖子和锁骨。

欲盖弥彰的感觉。

溪月方才还不觉有他。两个男孩子在家赤着上身有什么稀奇?她又不是没见过满大街溜达的光膀子老大爷,至于这样遮遮掩掩么。他还不如就一直赤着上身,这样反而有欲盖弥彰,刻意显摆的感觉。

好一个“犹抱琵琶半遮面”,那天在温泉池里,可能是场合不同,在彻底的赤条条面前,吸引力反而大打折扣,今天他将身体裹在衣服里,她倒是开始不受控制,疯狂的遐想起来。

悠着点周溪月,那不过就是腹肌,肱二头肌和胸肌,你知道男人只要一在健身房里练出成果就会炫耀,你要想看上ins搜一搜就可以了......

但是那些健美先生没有宋之扬那么扁的身材,他的身材是扁的,这种身材走T台会非常占便宜,很少会见到模特耸着厚厚的背,他们大多都是薄且瘦,只有这样才能做一个完美的衣架子。而且宋之扬的肩膀很宽,溪月用眼睛估量那至少在45cm到49左右,她的眼睛就是一把尺子,如果能把莎莎叫来看就好了......

“你带了什么东西?喂,你们两个都傻站着做什么?吃饭呀!” 沈述接过了溪月手上的东西,高兴叫了一声:“煲仔饭!我的爱!宋之扬快来帮忙!”

宋之扬阴沉着脸,冷道:“你不是说外卖来了?”

沈述指了指溪月:“这不就外卖吗?”

“你胡说什么!”

“他没胡说,我确实说过今天要带煲仔饭来的,上次沈述跟我抱怨琴洲没有一家地道的煲仔饭,所以我就自作主张的给你们做了。”

这边沈述已将三个砂锅摆到了吧台上,顺手把宋之扬的手提电脑推到了一边。

一掀开盖子,一股热气飘出来,煲仔饭是生米上过,即煮即熟的东西。要准确判断饭熟的程度,何时加入肉类,锅巴是做加厚还是少一些,这些全都依赖于烹饪者对火候的掌控。这是溪月最爱的一道市井菜,四季皆可吃,一小个砂锅容纳的是烹饪者的经验,和一整个人间烟火气。最好的应该是现煮现吃,在热气腾腾的时候端到客人的面前,撒入葱花淋入酱汁,饭吃的就是这股热气,人全神贯注的吃,再也不能分神到手机上。

她又拿出三杯自制的甘蔗水和三碗绿豆汤:“去火去燥,我喜欢配着煲仔饭吃。”

宋之扬在A国还从没吃过煲仔饭,舀了一勺沾满肉汁的米饭凑到嘴边,吹了好一阵才敢吃下。米饭已全部煮熟,软软的透着肉汁的香气,再下一勺就能挖到金灿灿的锅巴。

溪月在旁边笑吟吟地问:“你觉得怎么样?”

宋之扬点头:“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米饭。为什么要叫煲仔饭?”

“因为砂锅在广东话里就叫煲仔,所以叫煲仔饭。这个腊肠用的是广东的品牌皇上皇。”

“行啊周溪月,以后哪个男人娶了你可有福享了,妈的,这种福气怎么就轮不到我?” 沈述笑说。

溪月顺着他的话开玩笑:“不会啊,你现在开始积攒也可以啊。”

沈述瞥了专心吃饭的宋之扬一眼,笑说:“我可没这个福气。做我们这行的,吃的最多的就是外卖和盒饭,想天天吃到家里做的可不容易。对了周溪月,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男人?”

溪月悄悄看了一眼宋之扬,说道:“我其实没有固定喜欢的类型,说类型什么的到最后都会被打脸,可能我喜欢的跟我理想的完全不一样。”

“那你对男朋友或者老公有什么要求?” 沈述追问。

溪月想了想:“跟大部分女生都差不多啊,希望他脾气好,心地善良,人品端正,这些是不是太笼统了?”

“笼统到我以为你在敷衍我,能不能稍微具体一点,比如每天都帮你洗碗?”

“那是自然啊!” 溪月笑说:“我虽然喜欢做菜,收拾方面就差点了。我希望那个人天天回家跟我吃饭,帮我洗碗,饭后我们一起去散步。”

“那你追求的是平淡的生活。”

“那是,平平淡淡才是真嘛。”

宋之扬握着勺子的手微微一顿,旁边两个人就恋爱的类型聊的火热,没有注意到他这一小小的动静。

“你们最近都在忙什么呀?”

“我?扬哥不在乐队,我们几个没事干。” 沈述扒拉了一口饭,含糊地说:“这段时间休息一下,然后准备新歌。”

宋之扬不答话,专心吃饭,沈述则说:“扬哥十一月要进组,两个月的排练,挺紧张的。”

这么说乐队会有两个月的空窗期,因为主唱来不了。

宋之扬等大家吃完默默去洗碗,溪月也没阻拦,她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然后扫到了宋之扬手写的人物小传。待得她看完,宋之扬洗了手过来,见自己的“作文”正被她看着,不知为何有些羞赧,过去轻轻夺过手提:“别看。”

“写的很好,但是有好些地方我不认同,我觉得你是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待阿珏这个人物。如果是普通的读者当然没问题,可如果要饰演这个角色,是不是要尽自己所能的代入思考呢?要不要瞧瞧我写的?我从小就看翁敏之的书长大的,我还跟她聊过天呢,当然只有一分多钟,可多少也算是聊过呢!”

翁敏之名声在外,人却深居简出,也就是早年办过几场签售会,后来她再也不在公众面前出现。

“从小?” 宋之扬眉毛轻挑:“翁敏之没比我们大多少。”

“至少比我大。” 溪月从包里拿出电脑,宋之扬看了一眼她的包,是爱马仕kelly 35,非常实用的通勤款。宋之扬的咕咕在奢侈品店工作多年,他对名牌包也有一定的坚定力,这包大概率是真的。他不清楚琴洲大学生普遍的消费水平,但爱马仕在任何一个国度都算得上奢侈品。

其实,宋之扬从第一天见到她就明白了,她身上的东西看着素,其实都是高档的奢侈品,最差也是几千块的小众潮牌,就拿包来说,他见过溪月换过好几个爱马仕,款式从入门的herbag到garden,lindy,picotin,constance等等,只差一个铂金,她就凑齐了爱马仕各种类型包款。沈述问她,她说是山寨的。

女孩子在外多个心眼挺好,逢人莫轻易交心交底,宋之扬也没戳穿。

他只是不懂溪月对自己到底是什么心思,说她喜欢自己,那心思确实昭然若揭,可那个林莞又是什么情况。溪月对林莞的怜惜和爱护是任何一个外人都看得出来,如果她对林未泉还有心,期望前男友有一天能回来,那天为什么说出模棱两可的话,又为何对林莞照顾有加。

难道她是想两条船都踏?

宋之扬被自己的想法吓到,她的脚别想伸到自己这条船上。

溪月终于翻出了曾经写的书评和剧评,将笔记本塞到宋之扬的手里,说道:“你看我写的。阿珏是个妥妥的现实主义者,我是不明白你为何把他理解成理想主义?就因为他对爱情的态度?那你看原著时理解也太不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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