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在一家酒吧里。
不拍电影时的兰若有一个习惯,他会在定好目的地时突然改变目标、时间、路线,甚至是目的地,当然,是在不会给别人造成麻烦的情况下,这样能在一成不变的生活里遇到意想不到的变数。
几个月前,他临时改变目的地,去了一家装饰豪华的酒吧。
他听到有人在谈论,真爱回国,不知某位太子爷家里的冒牌金丝雀什么时候会被扫地出门。
兰若有些倒胃口,捏着手中的酒杯一口未动,只觉得今晚这场“变数”实在太过流于烂俗,让人恨不得自挖双耳。
这么独具表演特色的“深情”戏码也是全仰仗此类观众捧场,才有戏可唱,光是听着就让人感觉年轻了10岁,怎么有人都26了,还好意思听别人叫自己太子爷呢。
就在这时,旁边有人说:“喂,听到没?你就不打算找个下家吗?”
兰若打眼过去,看到一个男孩俊朗的侧脸,以及,另一个男人放在他长腿上的手,那只手白净修长,戴着几只硕大的宝石戒指。
“好哥哥,跟我说说怎么回事呗?”懒洋洋的声调。
“那你可问对人了……”
说话的男人也很年轻,白皙的脸上带着笑意。
“陈锦星准备回国了,晚哥从小就喜欢他,你跟他……长得还挺像的。”
但得到想要的答案后,男孩却毫不留情地挥开摸着他大腿的手,起身离开。
男人没有生气,笑说:“利用完我就走了?”
“不然还给你睡一觉?”
“好提议。”
那男孩只是回头笑了一声,然后又突然把目光转向看热闹的兰若,“看够了吧?”
他是在看他,也是在跟他说话,但视线却只是漫不经心掠过他的头顶,目中无人。
而且问完他也没有等待答案,施施然朝门外走出去。
兰若为手中分毫未动的鸡尾酒结账出门,再次变更了行动路线,走一条小巷子,正如他所期待的,又遇到了他今晚的‘变数’,这次,兰若藏得很好,没有被发现。
巷子里如同腐烂呕吐物的,从人身上散发出来的酒腥味十分强烈。
“你是谁?敢看不起我……”
一个长得如同呕吐物的酒鬼挥起了拳头,被那立着的修长身影轻松接住。
另一只手又出拳,又被接住。
黑暗中,兰若看到那男孩笑眯眯的眼睛倏然亮起,如同发现猎物的野兽,连声音都带着说不出的愉快。
“到我出手了。”
动手前,还确定了一下周围有无摄像头,实际上他也没有动“手”,而是抬高腿,利落的三段踢,把呕吐物男人踢飞出了巷子,在马路中间吐了一地,引来众人围观。
干净漂亮,跑的也很快。
兰若只是一晃神,他就不见了踪影。
今晚还是有些遗憾的,如果在酒吧点的那杯酒是血腥玛丽会更衬此景,兰若心想。
这么出众的外形,和两段截然不同却十分精彩的偶遇,兰若今天是应该第一眼认出赵知佑的,但那晚他的眼睛太亮,像燃烧的火焰,以至于回忆里什么都不太清晰,只剩下那双极为明亮的眼眸。
甚至于,认不出如今低眉敛目的赵知佑,他装得太老实了。
差点被骗了,不过,他也装不了太久。
从他的最后一眼,兰若可以看出,他已经抑制不住自己的本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