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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自古有情终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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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珀的手帕。

项廷扯下麻袋飞的起身夺回手帕。经理向前闯进一步,左腿一蹲,右腿匝地一扫,使个扫堂腿,他乃少林寺铜人还俗,自知两围大树经他一腿也得两断。不料一腿扫在项廷腿上,恰如扫在石头上一般。项廷没被扫倒,经理却痛得如同骨折筋断一般,向后扑地,砰的倒下,竟仅仅地被反力掼了个壁虎爬沙。

项廷拿回了手帕,便蹲下来,把伯尼的把柄推荐信放到经理手上,自始至终,没动过一丁点粗。

经理忙跃起来,喝众人快走。众人倏一声四散,但有个人刚刚去上了厕所,不知情况,还来踢了项廷两脚。项廷坐在墙角,把手帕护在心口,微微蜷着。踢他,他不动,把烟头扔在他头上,项廷才抬眉看了一眼,那人一跳老远。

项廷站起来,浑身的灰也不拍,便往外走。

白谟玺见到的便是他这副尊容,不知道项廷从哪个泥沟沟里爬上来的:“你怎么在这里?”

同样的话项廷还想问他呢。四周看看,这儿似乎还是四季酒店,经理等人没把他抬多远,就在中庭走廊的拐角。白谟玺负责迎来送往,于是就看见项廷了。

今天是美国法界佛教总会一年一度的大会,父亲白韦德原名洛第嘉措,连任三届的会长,年逾六十却不肯卸任,每年还要大操大办,今年实在有些力不从心了,便叫大儿子来帮忙。白谟玺从小参加僧伽训练班,上各种戒律课、法器课,学习华严字母,奈何毫无佛性,内心唯爱朋克,出道便一炮而红。失恋的苦楚令他柔软,看着父亲盈极而亏的一襟晚照,白谟玺第一次主动提出来搭把手。

在会场被熏陶了半日的佛法,白谟玺不由得想起他和蓝珀以往一起上充满乐趣的素食烹饪课,实地研究旧金山万佛城仙娜郡的蕨类生物的时光,人一旦被爱情深深伤害,什么回忆久而久之都会化为温馨的回忆。蓝珀说好听点是他父亲的门生,嘴巴甜,头脑好,很被看重,往难听里说,就是他家的童养媳。蓝珀跟他父亲那些笔账的来往,白谟玺查清楚了,是蓝珀只要有收入,都要像贡税般按月跟白韦德缴费。虽然白谟玺看他现在越来越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了,但是烈马好降就非烈马,做人最重要的是念旧情啊!父亲支招,让他这次对着蓝珀三步一拜,倾述自己的宏愿,追求蓝珀必须要有像轮胎的脸皮、乞丐的身体和宰相的肚皮,最关键像佛陀一样的心境。明白吗?看来父亲是比自己懂得多的,一个名角儿在侧,比香车宝马更能体现身份地位。故而想到蓝珀,仍觉得意犹未尽。知道蓝珀在隔壁招标,踱了两遭,白谟玺还是没有贸贸然前去。蓝珀实在是风骚入骨的一个男人,白谟玺承认为他担心受惊亦很快乐。

因而白谟玺连带着对待项廷,二十四分地和颜悦色,笑道:“你这是跟谁打起来了?别站着,赶紧进来,我给你找点药水搽搽。”

“不用了。”项廷说。

“真的没事吗?”

“头有点疼。”是非常疼,痛不可抑。从没这样过。

白谟玺估计觉得自己牙龇着很出戏,请不动也就不请了。

项廷待他走没影,才从偏远的角门进去。安保拦住他,项廷说:“我是你们白先生的朋友。也没什么事,路过来拜望一下。”

会场环境清幽,无人不在打坐,闭目修行。项廷堂而皇之地绕过前厅,来到后堂,一扇小门虚掩着。

只见里头一个瘦如排骨的老喇/嘛,左手托骨头碗,碗里盛一颗小丸子似的孩童眼。喇嘛正把毛笔放到嘴里面去,蘸了口水,用口水化开那些矿物颜料,作画时一直在持咒一直在念经。这是一幅雪域魔女的唐卡,魔女的眼睛勾魂摄魄,紧盯着门外的项廷一般。

“谁?”白韦德听见咚咚的脚步声,兀的转头。

当然不是项廷发出来的,而是经理那帮人去而复返。

经理去找伯尼领赏,伯尼见了推荐信,却不见项廷项上人头,大怒。他说此子不可久留,叫经理人道处理,他们还真的人道地放走了项廷!原来一方面是伯尼政治语言比较婉转,一方面经理等人英语词汇量不如老赵。这一回伯尼说,就地处决,砰砰砰砰,半个不留,绝不手软!看经理还傻愣着,伯尼说kill him!kill him!

恶斗的场面开始了。经理一下子捂住项廷的嘴,使劲地将他向后扳去。项廷就地一滚,滚到一边,一个手刀要砍下来时,三四条黑影同时扑向了他。项廷一个箭步飞奔上前,搬起来佛坛就向一个溜光的脑袋扔过去。

大家都再清楚不过,项廷腿脚太厉害真没谁能制住他,平常做人又厚道讲义气,于是几个人芭蕾舞演员一样慢慢转了一圈,一头栽倒在地上,演一演得了。

只有经理穷追不舍,因为伯尼说的那个赏金只有他听懂了几个零!

肯定追不上,项廷来到电梯间的时候,早早甩脱了此人。

轰!

双管泵动式霰/弹/枪3秒内连开6枪!直接轰掉了项廷身后的半面墙!

伯尼没指望那几个跑堂的,只是用他们拖住项廷,正牌军到了!

伯尼请来军队,理由是反恐,抓到恐/怖分子,沉到海底喂鱼,做鲨鱼点心!真正的黑□会原来都是喝着红酒谈政治的,得罪了黑□会还想走?

推车上的酒瓶和玻璃杯掉到地面,亦像子弹横扫。

项廷只能举高双手,戴着夜袭镜全副武装的美国大兵过来缴他的械,微微疑惑着,这少年看上去不大像苏联间谍。然后从最后一个口袋里抽出了那条手帕。

项廷的脸色说变就变,大兵以为他诈降,可一瞬间的警惕心竟也没防过项廷左手将他右臂向下重重拉拽,右手将腰猛力上提,一记上顶,将人从肩背上轰的投摔,泰山陨石坠!

手帕随之而落,一阵风来,竟飘到了断墙之外。

项廷本能地要去抓,甫一伸手,子弹呼啸而至。

枪响,惊得飞鸟散去就像一把树叶落入苍茫的天际。乌云被风撕裂,亦黑压压地滚向远空。

一声巨大的铿当声过后,项廷如同一颗坠落的流星,从二十多层楼的高空朝地面极速俯冲,毫无生还的可能。

风声尖锐,就在即将见到死神的一刹那,下面一片人工湖面像地母般柔软的怀抱,接住了他。

湖水冰冷,但却无比真实,包裹着他那已经近乎失去知觉的身体。

项廷中了弹,无力再抓住他的手帕,它朝水面飞去,项廷离它越来越远,往事,却在烟波里越来越近了。

忽而,那手帕像宝盖伞那般张开,那上面种种多褶的图案,也卒然变得庞大而清晰起来……

“叉是鱼花,沟是牛鞍花,这个提勾呢,叫秤钩花。这三种花和薏米壳串在一起,才是完整的百鸟衣。百鸟身上飞,这就是百鸟衣。”

“开口笑的符号就是我们的家,今天我做棉菜粑和糯米饭给你吃,好不好?……哼,你不来,我索性绝食算了。我一直捱着,捱到你来。好啊,我知道了,我得了麻风病,你怕传染!”

“三角为山,群山的尽头,木柱顶头雕着一只飞翔的大木鸟。那块空地是我们过年过节时踩芦笙用的;空地中央的木柱是芦笙柱,柱顶上的木鸟叫脊宇鸟,是我们苗家最崇拜的神鸟。”

“这只脊宇鸟可不是一只凡鸟。它呢不但会飞,而且会永远地飞,要飞多高有多高,要飞多远有多远。它还不会死,它和日落、日出一样……就像你一样。”

“我们苗人居不可无枫,因为枫树是脊宇鸟的母亲啊!我听说,他们红头苗以血誓定情。背着父母,手拉手来到枫香树下的泉边,男子捧起水,女子取出银针,将男子的手指轻轻刺破,殷红的血就渗出滴在水里,先是像丝一样缓缓地游动,最后把那一捧泉水全都染红了。女子喝了三口水,轮到她捧水,男子刺破女子的手,他也把那定情水喝了三口。爱人的血,喝了它,爱会通透全身,会天长地久……咦?我明明是蛊苗,同你一个小不点说这些做什么?……反正呢,随嫁的扁担还要缠上五尺红布,两端系红线各吊一枚铜钱,这叫作鹊桥。”

一方小小的手帕,他却看得见大山油黑的轮廓,看得见西江雪白的颜色,看得见枫树疏密的枝丫,看得见田野纵横的埂子,看得见芭蕉叶款款随风摆动的姿态,衣上的百鸟扑扑地飞了出来。看得见那些银饰似有千万个月亮挂在身上,花衣银饰,走到哪儿都艳丽生光。花亘四时,永开不败。

更看得见自己的心,他终于明白了他不知所终的爱从何而起,那个把花带捂在脸上羞人的少女,那个枫香树下失约的男孩。

男孩的生命是少女点燃的,所以也只有少女能将它熄灭。

发了疯般往上游,紧紧抓住了手帕,项廷靠着那条中弹的胳膊,撑到了岸上。

稍许昏了一会,很快又惊醒过来。

“仰阿莎。”这是项廷说的第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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