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进碎纸机的推荐信连挣扎一下的机会都没有,就这么凭空消失了。
警察破门而入,两名黑人警官一左一右的生拉硬拽下,咔哒一声,手铐落了锁。
项廷猝然临之不太惊,反抗不太多。他很明白,在这边,一个中国人要是大吵大闹要求公正,那后果可万分不妙。他只是想打个电话,结果这么小的请求都被冷冰冰地打回来了,甚至脑袋被套上了一个大布袋子。
项廷被押解进了一间小得可怜、狗笼似得的拘留室。覆满了铁锈斑点的方窗仅允许极其稀薄的日照透进来,阴暗到几乎可以称作黑暗。地上有块苹果被踩扁了,散发一股发酵后的甜腐味,虫鸣、湿气与闷热,天花板的吊扇全速旋转,可房间仍然窒息无比。
守门的警员一边嚼着槟榔,时不时说上几句低俗笑话。
遥遥无期的等待之后,提审的人终于来了。提审员跛行到另一把椅子旁,将手杖小心倚在桌边,然后缓慢谨慎地坐下。他左右伸了伸脖子,才让身体降下来,找到舒服的姿势。
警员抓住帆布袋顶端,猛一下揭去。项廷暴露在手电筒的强光下,一个劲眨眼。
警员把项廷介绍给提审员时,就像是马戏团在向观众介绍他驯得很听话的表演动物:“请看,这就是嫌疑人。卡普兰语言学校怀疑他伪造了推荐信,先生。”
“情况我都了解了。”提审官紧盯项廷,自他进来,没眨过一次眼。好像项廷是一种品种特异的猴子,他向猴子打了声招呼。
项廷沉默不语。毕竟按照他们的逻辑,猴子要如何说话,更别提用英语了。
警官威胁道:“狗崽子,快点说!你是连人话都不会说的畜牲吗?你到底是怎么作弊的?不然我就打碎你的下巴,有人明天就会发现你的尸体漂在码头边。”
提审员用指甲轻敲着嘴里残存的某颗牙,仿佛陷入苦思,转向警官询问:“他能听懂英语,是不是?”
“或许真的不懂!”警官说,“他就是一个在后厨刷盘子的Ching Chong,一只下等可怜虫罢了。”
提审员说:“根据《美国法典》第18篇第471-473条(18 U.S. Code § 471-473),伪造、制造或持有伪造的文件(包括推荐信)可以被视为联邦罪行。根据《纽约刑法》第170条,伪造文件可能被视为重罪或轻罪,刑罚包括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有。嫌疑人,你是否清楚以上的法律后果?”
项廷也盯着他,身体前倾,有意停顿了一下:“能不能跟你一个人聊聊?”
提审员用目光示意警官离开。警官临走前还狠狠瞪了项廷一眼。
“好了,现在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吧。”提审员嘴里咕噜有声。
项廷说:“说实话,你们讲话我只能听懂三成。不过,很有所谓吗?当一个黄种人整个存在都是‘非法’的,以什么名头入罪美国刑法很重要吗?”
提审员不置可否地说:“既然你对此心知肚明,这是一次有去无回的谈话,那么你要求与我单独对话的目的是?”
项廷说:“只是想确认一下,现在几点钟。”
“晚上的七点零五分。”提审官说,“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