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卢正,之前是否认识?”
“不认识。”
“你在跟他交手时,有没有发现异常情况?”
“没有。”
“你身上的抓痕是怎么来的?”
“不知道,不记得了。”
老胡盯着记录本上一水的“不知道,不记得”皱眉,半晌后叹口气,合上本子,看向林晓柒:
“这不是正式询问,你放松点,不要紧张。”
林晓柒背脊挺直,双目直视他,语气冷硬机械:“我没紧张,很放松。”
老胡额角微跳,抬手捏了捏鼻梁道:“这样,改天我作东,叫上有乐,咱们一起吃个便饭,到时候再聊。”
后半句话他是对着斯文说的,却听其随口敷衍道:“到时候再说吧。”
这俩人,气死他算了!
老胡火冲冲起身往外走,耳听小姑娘语气轻快喊道:“胡警官慢走!”
他随意挥挥手,脚下生风,走得更快了。
出了病房门,老胡忽地止住脚步,转身看向慢悠悠跟来的斯文,抬手虚点他两下:“你这小子,做事有点分寸吧。”
从前多么有谱一人,自打母亲去世就越来越不着调。
现在跟这小姑娘混在一起更不像话,什么都敢做,什么都敢瞒。
斯文打量他两眼:“看你精神抖擞,应该没什么大碍。那就,回见。”
语毕他便要转身回房,却听老胡沉声说道:
“这个案子已经移交给特殊部门,我们只负责协办,其危险性可见一斑。你掂量清楚再做事。”
斯文面色不变,颔首道:“好,我知道了。”
回得病房,只见林晓柒静立窗边,单薄的背影似要与晨光融为一体。
斯文走到她身旁站定,与她一同默然远眺,享受这劫后余生般的静谧。
少顷,他缓缓出声:“这次你救了我,不欠我了。”
稍顿,他接着道:“之前我并不是有意隐瞒。最初是不知道之后还会与你有交集,觉得没必要说;
“后来我们稍微熟悉了点,但没有合适的时机也不好突然告诉你,否则很像在挟恩图报。”
解释完,他便不再多言,却也没转头瞧她反应,只微微抿唇望着窗外。
“啊,我刚刚在想事情,你在说上次的事吗?”
过了数秒,林晓柒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
斯文抑住想磨牙的冲动,沉沉应了声“是”。
“哦。”林晓柒小小声说道,“那天晚上我确实有点生气,但是后来冷静下来就知道是我不对。明明是你救了我,怎么能因为你没告诉我这件事就怪罪你?”
“斯文哥。”她的声音越来越小,“你做了好人好事还道歉解释,显得我好没良心。”
少女带着困窘的抱怨,因为话语间的熟稔,又像在与亲近之人柔柔地撒娇。
斯文的心跳莫名快了两拍。
他转头看她,见她略微垂着头,乌发间露出的侧脸与耳尖都漫起红霞,纤白手指无意识地在窗棂上抠弄,一副羞惭得恨不能立刻逃离地球的模样。
大概是察觉到他的视线,她咬咬唇,侧首看过来。
目光相触,斯文像被蜇了一口般猛地扭过头,肃声道:
“就这样,我们现在扯平了,谁也不欠谁。以后合作的时机恐怕还不少,救与被救都别再有负担。”
“唔,就这样。走吧,收拾收拾回去了。”
言罢,他迫不及待转身,快步走到堆放礼品的墙角整理起来。
出得医院,坐进车内,斯文心中那股紧张感缓解不少。
启动汽车前,他瞥瞥坐在副驾的林晓柒,目光在她似乎略有消瘦的面颊上停留一瞬,没忍住叮咛道:
“回去就好好休息,什么事都别管。”
却听她回:“恐怕不行。一会儿我还得赶去一医院。”
“探望伯父?”
“去做全面体检。”林晓柒满脸灿烂笑意,“高分化验结果出来了,我跟爸爸配型成功了!”
斯文怔了怔,一时没有说话。
他还记得林晓柒与方玉兰的第二次会面——
那是8月5号,上个周三,缠绵多日的阴雨终于扫空,宏都市难得迎来了大晴天。
林晓柒一大早起床,难得认真打扮了一番,有了娇俏小姑娘的样子。
她说,今天方玉兰会带她去见父亲。她希望见面时,父亲不会对她现在的样子失望。
斯文闭了闭眼,脑海中清晰浮现那个清晨:
少女穿一身及膝连衣裙,紫丁香色压住她张扬的气质,显得娴静柔婉;
短发扎成半丸子,露出坠在耳边的珍珠耳饰;
脸上大约化了淡妆,皮肤白晳中透着淡粉,唇色是浅浅的红。
踩着一双小白鞋出门,她扶着门框回首:“你们一定要等我回来吃晚饭哦。买点啤酒,我们庆祝一下。”
“好。”他点头应下。
“等等等,买买买。”余有乐笑着挥手,“去吧去吧。”
为了将她喜欢的菜式留到晚上,斯文和余有乐打算随便凑和一顿午餐,没想到中午两人刚开始动筷,就听见林晓柒的敲门声。
她神情低落,饿着肚子进了卧房,一呆就是一下午。
他俩也在客厅守了一下午。
晚饭时,林晓柒终于出了房门,坐到餐桌旁。
吃完饭,在两人担忧的眼神下,她沉声开口:“爸爸得了急性白血病,需要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
覃闻之并不是稀有血型,也没有特殊体质,但不知为什么就是找不到适配者。
而他的病情已经不允许再等下去,于是方玉兰一面四处寻找适配者,一面打听林晓柒的下落。
“虽然我不想承认,但你始终与他有着割不断的血脉之缘。”病房外,方玉兰的声音仍旧温和又疏离,“他给了你生命,现在到你回报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