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皮鬼,披着人皮的妖怪,像人一样思考。吃从人皮中掏出来的肉,会大量繁殖,直到完全取代原来的村镇聚落。
注:气味被人皮掩盖,要仔细分辨才能闻到。味道有点像臭咸鱼。』
合上本子,李不缺感觉胳膊有点酸。
砍人砍太多了。
她回到最初的那家客栈,那个被捆得严严实实的“小孩子”,此刻已经痛哭流涕,对着李不缺一个劲地磕头。
他是这里唯一的『人』。
但李不缺一般称之为『伥鬼』。
“大人您明鉴啊!我是被那些鬼强迫在这里招揽客人的!我真的不是存心要害人的呀!我也是受害者啊!求求您大人有大量,放我一马吧,我给您磕头,求求您……”那个“小孩子”真实的声音听起来像是成年男子,似乎是个侏儒。
李不缺冷哼一声,收回捆仙索,转头走了。
这侏儒甚至不值得她再拔刀。
而那侏儒在李不缺背后却露出了狰狞的恨意,他悄悄掏出一把小刀,然后对着李不缺猛刺了过去。“妈的,你给我老婆陪葬!!”
刀芒一闪,李不缺斜瞥一眼背后趴在血泊之中的侏儒,然后大步走出了客栈。
考核结束。
几乎是满分。
围观的看客们却不像一开始那样闹哄哄的,而是噤若寒蝉,各自寻了理由逃走了。
『观察力敏锐,行事果决,但有些残酷。』这是最后出现在赵煜案前,考官对李不缺的评价。
这场考核过后,众人对这个能力极强但行事血腥的新同僚敬而远之,除了之前曾去过青州的几人。
之后他们也很少再见到李不缺,她平日里不待在除妖司,一个月里只会出现两三次。每次往那一站,就浑身写着『生人勿近』几个大字,除了除妖司门口那条狗,没人敢靠近她。
她总是在公示栏揭下一张通缉,然后离开,再次出现在司里的时候手里提着通缉上的人头,上交落案之后,就再揭下一张新的通缉,如此循环往复。
她每次面无表情地揭下通缉的样子,简直就像是阎王点卯。而事实也似乎确实如此,无论是谁,只要被她揭下通缉,那么他的人头很快就会摆在除妖司的案几上。因此得名“鬼差”。
她从不跟人打交道,不跟人合作,也从不组队,哪怕是司长想找到她,也没有那么容易。
钱小妙蹲了一个半月才终于逮到她一次。
“小白……爹爹想请你去家里吃顿饭。”钱小妙有点紧张地攥着袖子。
“不去。”
“为什么?”
“因为我讨厌你。”李不缺的表情语气还是平静无波。
“我,我知道的,以前的事情爹爹都跟我说了,真的对不起,可我真的很想跟你做朋友,我……”钱小妙缠着手指,更加忐忑地看向她。
“不要。”
大家纷纷觉得这天煞孤星也太不近人情了,小妙都那么诚恳地想跟她交朋友了,她居然说出那种话来。
而去过青州的几位就不觉得有什么了。
一个人都能在生死之际为你挡刀了,说几句讨厌的话实在算不上什么。更何况如果真的讨厌你,却还愿意为你挡刀,就足以说明她是个值得结交的人。
钱小妙还在纠结地试图挽留,几位前辈走过来,拍拍钱小妙的肩,又笑着对李不缺说:“小白进了咱除妖司,都还没吃过一顿迎新饭呢?要不咱请客,翠云楼搓一顿,怎么样?”
前辈们的救场让钱小妙十分感激。
李不缺灰白的眸子垂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这下轮到围观群众震惊了,一是震惊居然有人会请这天煞孤星吃饭,二是震惊这天煞孤星居然还同意了。
李不缺其实也不是什么不近人情的人,但她实在不擅长同陌生人打交道。
整个除妖司,跟她话最多的应该就是门口那只土包金大狗了。它每次一看到李不缺就一副赔钱的谄媚样子,跟几年前那只威武凶悍的看门狗简直不像同一只。
它长得也很标志,看着很威武,四肢粗壮有力,但没有大黄长得秀气。它对大黄没有什么好脸色,只要李不缺牵着大黄来,它就对大黄呲牙,直到被赏了一个大比兜才老实。
李不缺觉得这只土包金不是普通的小狗,它能分辨得出妖邪,也能看得出大黄不是活物,实在不愧是除妖司养的狗。
但大黄也不差,又聪明又好看,脸细长得像狐狸,眼睛又圆又亮,通人性,还能跟她一起上天入地。
李不缺这一个半月来战绩斐然,连一开始对她有些意见的司长都服气了,叶祁对她的业绩很是满意,但也有点忧虑——她不是在干活,就是在干活的路上,似乎不需要休息。一个人干了几队人的活。
除妖司因连破几起大案,受了陛下嘉奖,适逢司内进行定期的比武考核,因此这次考核办得极为隆重。
当然这事儿没人通知李不缺,她人缘不好,又是新人。
是李不缺觉得闲得差不多了,该去司里看一眼的时候恰好碰上的。
她远远看了眼热闹的校场,打了个哈欠,便又去文书处找新活儿了。文书处的官员跟李不缺已经相当脸熟了,便问李不缺为什么不去参加比武考核。
“赢了有钱拿吗?”
“呃……应该没有,但赢了你可就是除妖司第一刑探了,这名头不比钱重得多吗?”
“没钱不去。”
功曹无语了,难道能力超群的人总要有点什么缺陷,比如说短视?
李不缺接过新的通缉,塞进怀里,准备去收这厮的人头,刚走出来没几步,校场上刚打败敌手的少年就指着李不缺,要她上场来打。
少年一喊,众人便纷纷看向李不缺。
少年名为范珂,在此之前已连胜九人,气势正盛,围观众人也感叹他定是今年魁首。而李不缺则是司里出了名的鬼差,虽然不招人喜欢但也是公认的狠人,大家都想看看他们俩打起来会如何,包括司长赵煜。
按理说没有人会在这样的场合不战而降,但李不缺摇头说:“不打。”
“怎么,你看不起我?”场上那个锋芒毕露的少年颇有不悦。
“打你又没钱。”
这一句话就轻轻地沉默了全场。
少年脸憋得通红,他从怀里扯出一块玉佩,挂在枪头。“你若是赢了我,这玉佩就归你!”
白玉无瑕,石质水润,没有绵裂,品相俱佳,市值在五百至一千两之间。
李不缺应了,跳上擂台,动手后一息之间,短刀就越过了横刀的刀锋架在那少年脖子上,快得一点悬念也没有。结束得甚至有点突兀。
少年说要跟她再战一场,李不缺问他有没有什么可以加码的。
可少年摸遍全身,也没有找到比那玉佩更值钱的。
于是李不缺拿了枪头的玉佩,轻飘飘地跳下擂台摆手认输,气得那少年脸都绿了。
今年的胜者依旧是范珂,但显然,他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并且就此跟李不缺结了梁子。
但李不缺才不在乎谁看她不顺眼,因为她美美地卖了玉佩赚了八百两。
叶祁总跟她说应该跟同僚们打好关系,平时一起吃吃饭,聊聊天什么的,不能天天只跟狗说话。
李不缺点点头,然后盯上了屋檐上的青鸟。
说起来,她似乎总是见到那只青鸟。
是同一只吗?
叶祁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那只青鸟金色的眸子也看向了他,让他也觉得很是眼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