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做不成同班,但可以做他女朋友,许星白看起来软萌萌的,应该很好追,要不你去试试?”
分了路,林争没有听到后续,只是觉得有些好笑,果然都是些小孩子,感情来得快去得更快。
林争今天既没有迟到也没有早退,安安静静的在教室写了一整天的高二学习笔记。同桌的沈诗杰看见了一脸生无可恋,“你怎么连高二的学习笔记都能写了?”
林争回道:“小沈总不是说要扩大业务范围吗,让我把高中三年的学习笔记都整理好”
沈诗杰震惊,“扩大业务范围我怎么不知道?现在就够累了,还要扩大,我岂不是要累死了”
林争分给他一个同情的表情,“加油吧”
沈诗杰无力的趴在桌子上,“我自由的高中啊,我才16岁,为什么就变成打工仔了”
林争笑道:“你可是高级管理人,一个月拿一万五呢”
沈诗杰看向他,反驳的话到嘴边还是没说来,转了话题问道:“泷璋一直在找你,他惹到你了?”
沈泷璋是沈诗杰小叔的孩子,这件事林争也是寒假的时候才知道的。
林争总共就在沈家做了一个月的家教,沈泷璋非要认他当大哥,林争实在是不堪其扰。
“没有,小孩子玩心大,不想陪他玩游戏”
沈诗杰是知道林争头一天发生的事情的,他自小就知道他这两个弟弟妹妹脾气不好,还以为是惹到林争,现在看来是没事,于是他说道:“既然没仇,那我拉他们来帮忙可以吧?”
林争回道:“随便你啊,反正我现在只负责写学习笔记”
虽然合同上写的是林争全面主持公司业务,但他发现事情实在太多了,尤其是公司才刚刚起步,于是他又跟沈云真商量,在高中阶段,让她找人暂代他的执行董事一职。沈云真派了个助手过来,顺便还把沈诗杰拉过去锻炼。
沈诗杰唉声叹气到晚自习结束,在下课铃声响起的一瞬间就恢复了精神,喊了林争,“走,打球去”
林争答应了,“走啊”
出了教室,林争说了句,“你们先去,我叫上小白”
沈诗杰有点诧异,“他还会打球呢?”
也不怪他惊讶,高中读了半年,他从来在篮球场上看见过许星白。
林争道:“他不打,让他去操场透透气,防止用眼过度”
这话深得沈诗杰的赞同,“那赶紧去叫上”
上次的事情连沈诗杰都不愿意在发生了。
林争去了十三班了,林争过去的时候许星白一如既往的在做作业。
“白哥,争哥”
林争一走近就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林争看着门口的小胖,笑着说道:“哨兵啊你”
小胖欣喜的回道:“争哥,你怎么知道我的外号叫哨兵?”
林争回道:“现在知道了”
听到门口的声音许星白回过头来问道:“现在回寝室吗?”
林争回道:“去打球”
许星白摇头拒绝了他,“我不打”
“你看我打”
“啊?”许星白有点诧异。
林争道:“一天都在教室坐着,出去透透气”
许星白本来还想在看写两张卷子的,听了林争的话拿上MP3,带上英语书跟他一起去了操场。
来到操场,沈诗杰他们已经在等着了,林争将外套脱了递给许星白,“铺着坐”
许星白伸手接了外套,白色的外套此时还是温热的,还残存着林争的体温,许星白拿着外套的手微微收紧,5800的外套,许星白可舍不得铺着坐,他从口袋里拿出纸巾,在花坛边上铺上一人的位置,坐了上去。
林争打了半场,热得不行,又脱了毛衣扔给许星白,他人没有过来,只是大声说道:“帮我拿一下”
他的声音有些喘,不算明亮的路灯照着他活力四射的身体,不用光就自带光芒,许星白怀里抱着他温热的毛衣,毛衣上浓郁的葡萄香味扑进鼻腔,让人神迷。
林争打着球,余光看到有一个漂亮的女生朝许星白走了过去,他想了想,好像就是今天早上上楼梯时走在他旁边的女生,还真来送情书了?
“发什么神呢?”
篮球轻轻的砸到身上,林争这才收回了视线,认真的看起了球。
打完球女生已经走了,许星白的手里除了衣服还多了一封信。沈诗杰打趣道:“哟,开桃花了啊,都有人送情书了”
听到他的话许星白这才赶紧把情书放到怀里的衣服里遮了起来,尴尬的解释道:“不是”
林争看着他微红的耳尖,也没有说什么,将篮球扔给了沈诗杰,“回寝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