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细雨绵绵,雾气蒙蒙,沈云清盘腿坐在炕上,一针一线仔细给季淮缝补破掉的衣裳。
门声响动,季淮将斗笠放在门口,缓步走了进来。
沈云清停下手中的动作,抬眼看他,“怎么样了?”
季淮擦了擦手上沾的水,“鸡舍已经遮好了,没什么事,就是有只鸡的屁股被啄破了。”
家里养的小鸡还没有长大,挨不得雨浇,季淮刚才就是出门去给小鸡遮雨,在鸡舍上铺上厚厚的一层稻草。
沈云清毫不意外,小鸡被啄坏是常有的事,就算是大鸡也有可能会被啄,“隔开了吗?”
季淮点头,“已经拦开了。”
“那就好。”沈云清说。
沈云清将手里的东西放在一边,直起身子抻了个懒腰,看着窗外的景象,心情舒缓,“春笋也该发出来了,明个儿咱们上山去挖点吧。”
“吃了一冬的干菜萝卜,实在是腻得不行。”
“好。”
雨停了,地面一片潮湿,空气中带着一丝凉意,飘散着泥土的芬芳气息。
沈云清戴着一顶草帽,提着锄头,在大门口等季淮掩门出来,雨后泥土松软,天气不热,去地里锄草正合适。
季淮将钥匙揣进怀里,和沈云清往南山村走,去地里时候正巧路过季家,沈云清见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乔桂兰坐着个凳子倚在门口,呆呆地望着天,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发丝凌乱干燥,掺杂着大量的白发,脸上也多了很多皱纹,眼神中失了神气,比从前要老了至少十岁。
见到沈云清他们,乔桂兰转了一下眼珠子,将头偏开,垂视地面,早已失去了往日神气。
季瑞的两条腿都废了,瘫在炕上不人不鬼,见人就要发疯,曾经疼爱自己事事以自己为先的娘,竟然连药钱都舍不得给他拿,所以只要见到乔桂兰,他就恨不得从炕上爬下来,狠狠地咬死她。
乔桂兰这个人自私自利,一生只为了自己活,根本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这样的儿子,一个没有任何用处的儿子又算的了什么?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在季瑞的饭里下了药,害死了自己的亲生儿子,趁着季德才不在家,卷了钱财背着包袱就要跑。
奈何跑到一半,正巧被喝酒回家的季德才堵在了村口,看着她背后的包袱,当即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心中怒火不断上涌,加上酒意上头,窝囊了一辈子的季德才,竟也敢对乔桂兰动了手。
乔桂兰一开始还能反抗,嘴里不断喷脏叫嚷,惹得四邻都出来看热闹,可惜没人会管他家的事,她一个女人家怎么拧得过五大三粗的汉子,渐渐也弱了声去。
季德才将人掳回家,锁在了屋子里,晚上送饭的时候发现死了的儿子和翻在地上的饭碗后,当时就懵了,脚下发软,喘着粗气栽倒在地。
一切都完了,因为那个女人,大儿子不认他,小儿子又被害死了,顿觉心中无限悲凉。
从那以后,季德才每日酗酒,窝在家中什么也不干,敢动一次手就有第二次,对乔桂兰非打即骂,怕乔桂兰又跑,干脆也打断了她一条腿,才弄成了乔桂兰此番模样。
看到这一幕,沈云清有些恍惚,眼前这个人和从前那个打扮利落,蛮不讲理的女人相去甚远,简直不像一个人。
沈云清在心中叹了一口气,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乔桂兰以前做下那么多恶事时,哪曾想到她能落到如今这种地步。
不过这些都与他和季淮无关,没有任何停留,离开了那里。
地里的苞米秧苗已经发了出来,快有一捺高了,垄边生了不少杂草,沈云清和季淮一起铲了一下午,等到日头快落了才回去。
春雨连绵,夜里又下了一场雨,今日上山时沈云清踩着湿地还有些泥泞。
他拿着小铲子走在季淮身后,季淮背着背篓,拿着粗棍子走在前头。
沈云清左瞧右看,瞧见一片宽叶子,长着小白花的草丛,兴奋地叫季淮,“季淮!”
季淮回头,沈云清指着那片草,“你看那个是不是能入药?”
季淮下意识地望去,而后摇摇头,“我不识草药。”
沈云清有些失望,“好吧,我还以为能采去卖了,说不定能值些钱呢,之前看溪哥采过跟着长得差不多的。”
季淮笑了一声,“我虽不识草药,可这种草在山里很常见,怕是不值什么钱的。”
“况且就算是真的草药,咱们也不会炮制,也卖不上价的。”
被季淮这么一说,沈云清才发觉自己想的有些过于天真了。
他叹了一口气,“赚钱真难,种地一年到头也只够温饱嘞。”
季淮附和,“是这样,战事没歇几年,现今物价不低,幸而年头好,还不至于有那么多人饿死。”
“说起来,去年能赚那么多钱,也不知是走了哪门子运。”
“兴许老天都在帮咱们呢。”沈云清说。
“我最大的运气就是能够遇到你,自从那以后我的运气一直都很好,你就是我的小福星。”季淮突然亲昵说道。
沈云清有些害羞,“说什么呢,越发油嘴滑舌了你,你不害臊我还害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