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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 1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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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明德园》顺利出版了,设计排版都很漂亮。看到自己的文章能够变成铅字,刊登在杂志上,被选用的同学都很兴奋,读起来的感觉自然也不一样。连学校的老师都对卢盼溪刮目相看,毕竟这是校史上的第一本刊物,虽然还不是正式出版的,但已经迈出了关键一步。

卢盼溪捧着一本杂志,呈到新宇面前,开心地说:“噔噔噔噔,这是我第一本签名的杂志,送给我们的大作家胡新宇同学,请笑纳!”

新宇也很高兴,说:“你刚送我一包米,现在又送我一本书,最难消受美人恩,那我就勉为其难收下了!”和卢盼溪相处久了,新宇竟也变得有些开朗起来了,连玩笑也会开上几句。

卢盼赶紧把凳子又往新宇那里挪了挪,两人身体靠得很近,“唉,赶紧看看,给提些意见,我争取下一期编得更好!”

新宇竟也有些很享受和她在一起的感觉,这种感觉是小禾给不了的。新宇拿起杂志翻阅起来,当他看到穆俊风的名字时,脸忽然一下子阴沉了下来。特别是俊风的那首诗词放在了开首,自己的那篇文章被放到了第二的位置。

新宇仿佛受到莫大的侮辱,脸形扭曲,生气地把杂志摔在桌上,吼道:“当初你求我给你写开篇文章,现在却又放在了别人的后面,卢盼溪,你隔应谁呢,你用谁的文章不好,偏偏拿他的文章来羞辱我,觉得比我写得好是吧,那你找他去啊,你有本事调到区五中去啊!你们觉得玩弄我很有意思么,有钱人就这么了不起吗!”新宇面目狰狞,双眼通红。

卢盼溪被他吓蒙了,缓过神来后却也被他气到了,“胡新宇,一篇文章而已,你至于这么小气么,你不觉得自己很没品位吗,人家俊风就不像你这样!”

听到小气,没品位这样的字眼,新宇变得更加歇斯底里,摸出桌柜的那一包米,狠狠地砸在地上,崩得满地都是米粒,“我他妈就算穷死,饿死,都不吃你们这群伪君子,真小人的一口饭!”

新宇觉得自己在别人眼里就是一个笑话,从小都是,没有人看得起他。新宇刚拾起的信心,马上又被击得粉碎,他推翻课桌,愤怒地跑回宿舍。

卢盼溪趴在桌子上,伤心地哭了起来。在她心里,当时的俊风还只是一个朋友,并没有新宇重要,她也不明白,新宇为什么表现得这么极端。她只是实事求是地做了自己认为对的事情,难道这也会伤害到人?

卢盼溪擦干眼泪,默默地捡起杂志,扶起新宇的课桌,把他的课本整齐地摆好。同学们也吓坏了,赶紧过来帮忙,几个要好的女生不停地安慰着她。新宇同宿舍的杜波也赶紧回到宿舍,看看新宇别有什么意外。

晚自习后,小禾来找新宇,她刚发了工资,想着新宇应该也缺钱了。新宇和她来到校外的河边,一路默默不语。

小禾把钱塞给他,牵着他的手问:“怎么了,是不是学习压力太大了,那就好好休息一下,要不,咱们去吃点东西吧!”

新宇一把搂住小禾,疯狂地亲吻着她,用力地揉摸着她。枯燥的学习,满腹的羞愤,他一咕脑全都发泄在小禾身上。新宇认为,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小禾是爱他的,小禾懂他的贫穷,懂他的卑微。在小禾面前,他不用伪装,不必掩饰,因为小禾可以接纳他的一切,而且是毫无保留的。

小禾也是一个成年姑娘了,渴望爱与被爱,特别是厂里的女孩都已经找对象了,有些家里催得急的都已经结婚了。半时过后,小禾起身整理好凌乱的衣服,她隐隐感到新宇有心事,但也没有问他。

小禾明白,只要新宇不愿意说,问了也没用。她猜测,新宇一定是在学校受委屈了,或许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新宇有一颗强大的内心,即使承受再大的委屈,也不会影响到他的学习。他明白自己要什么,更明白自己当下应该干什么。无论卢盼溪也好,小禾也好,还是其他任何人,都无法阻止他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一切。

一连几天,卢盼溪和新宇都没有讲过一句话。杜波在宿舍偷偷和新宇讲:“新宇,你别太犟了,我听其他老师说,卢盼溪就是咱们县卢县长的女儿,亲生女儿!”

新宇只知道卢盼溪家庭条件好,但没想到她竟是这样的身份,而且班里也几乎没人知道,因为卢敬中并不希望卢盼溪受到打扰。但这种事情怎么能瞒得住呢,一学期后就在学校传开了。

卢盼溪因为开办校刊,被学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准备发展为党员,也是学校唯一的发展对象,这好像与办刊有关,又好像无关。

两人大概僵持了一个月,新宇知道,越是这个时候越不能展现出低姿态,整天就像没事人一样。

卢盼溪见他如此不在乎自己,终于忍不住了,“胡新宇,你准备和我绝交了是吗?”央求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倔强。

“绝交?我们是朋友吗?我看你的好朋友是穆俊风吧,跟我有关系吗?”新宇故作冷冷地说。

卢盼溪扑哧一下笑了,“没想到你是吃醋了,还能吃这么长时间,是我不对,我跟你道歉,我们和好吧!”说着,伸手白嫩的手。

新宇当然知道见好就收,没有说话,算是默许了。

卢盼溪将一包米偷偷塞给新宇,低声俏皮说:“怎么样,这段时间断粮的滋味不好受吧!”

新宇用手轻轻弹了一下卢盼溪的耳朵,卢盼溪心中一漾,竟有种恋爱的感觉,一种愉悦的欢快遍布全身。

俊风收到了随身听后,心情激动不已,听着里面的歌曲,他又不自觉地想到了方云。周六的下午,他去了趟地毯厂,把方云约了出来。

方云穿着一件紫色上衣,衬着她皎白的脸庞,让人又怜又爱。

“方云,你穿这件衣服真好看!”俊风仿佛看上了瘾。

方云莞尔一笑,说:“这是俊容姐给我的啊,现在我穿上了,你也得叫我姐了!”

两人来到沂桥边,俊风给方云戴上耳机。听着舒缓的音乐,看着静谧的河水,方云仿佛进入音乐的世界,闭上眼睛,想象着一切。俊风坐在方云的旁边,将她轻轻地搂在怀里,心中畅然,幸福无比。

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

“俊风,你现在上高二了,学习也肯定更紧张了,还是不要经常出来了,免得耽误学习。”听了一会儿,方云摘下耳机说。

“经常?我一个月还见不到你一次,这还算是经常吗?”俊风笑着说,“这个随身听送给你了,你可以一边干活,一边听音乐,这样也不会觉得太辛苦了!”

方云知道这个随身听肯定不便宜,便说:“地毯厂的女孩子可多着呢,一边聊天一边做活,轻松得很,哪还需要听什么音乐呢!”

俊风没听她解释,直接塞进她的包里,“下个月是我们十九岁生日了,就当是送你的生日礼物好了!”

方云没有说话,虽然她已然能够撑起一个家了,但她内心仍然渴望一份爱,让她那颗坚强的心可以柔软一会儿,哪怕片刻也好。她太累了,承担了她这个年纪不该有的一切。

“时候不早了,我要回去了!”方云看天色已晚,跟俊风说道。

俊风刚起身,忽然听到不远处有人叫他,“俊风,俊风,是你吗?”

俊风还没瞧见,那人就一阵风跑过来了,正是卢盼溪,她惊讶地说:“想不到在这儿也能碰见你啊!你不是在区五中附近住吗?”

“噢,那是我阿姨家,我自己家就在兴曲县,再说离市里也不算太远,周末有空就回家了。”此时碰见她,俊风也有些尴尬。

卢盼溪见有陌生人在,随口问道:“这位同学,你是几班的,我怎么没见过你呢?我叫卢盼溪,你叫什么名字?”

“她叫杜方云,不在兴曲一中上学。”俊风赶紧替方云回答。

“哟,那肯定是你五中的同学啦,这么漂亮!”卢盼溪一边说着,一边拉起方云的手。忽然“啊!”的一声猛然松开了。

卢盼溪发现方云的手粗糙得很,握起来硌得生疼,像被针网扎了一样,她想都没想就赶紧抽了回来。

方云哑然一笑,“我早就不上学了,我在地毯厂打工,这双手经常拉梭机,已经起了好几层茧子了,真是不好意思,弄疼你了吧!”

卢盼溪也觉得自己刚才的反应有些鲁莽,耸了耸肩,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又回头问俊风说:“你上次的那首诗词在我们学校反响不错唉,我也写了一首卜算子咏梅,当然肯定没有你和陆游写得好,我正想找你帮我改改呢,我先念给你听几句啊!”

“风吹千里柔,花开半山香,俏枝处处飞红雪,那堪归何方……”

俊风看看默默无语的方云,并没有心情听卢盼溪念诗词。

“唉,你尊不尊重原创作者嘛,人家很认真地在和你交流唉!”卢盼溪见俊风心不在焉的,很是生气,嘟着嘴巴看向俊风。

“很好,很好,真的很好!”俊风无奈应付着。

卢盼溪不高兴地说:“看来是我打扰你们聊天了,那我还是走了,等有时间还是去你家里探讨吧!”

卢盼溪还是很有礼貌地笑着和方云打招呼,“拜拜!”

“再见!”方云也回笑了一句。

等卢盼溪走了,俊风慌忙跟方云解释说:“她,她是卢县长的女儿,在县一中上学,是在我一个阿姨家吃饭认识的,也不是很熟!”

其实熟不熟又有什么关系呢,方云已经不关心这个了。她知道,自己和俊风的距离已经远了,以后只会越来越远。在她的生活里,只有干活,只有姐妹间的那些杂言碎语,这就是她的全部世界。但俊风的生活中,有文化,有艺术,有一切高尚的东西,这是她不能理解,也琢磨不透的,正如她不懂卢盼溪的那首诗词一样。

方云在前面默默地走,俊风无声息地跟在后面。

方云找到自己的自行车准备回家,刚想走,俊风从后面紧紧地抱住她,“方云,你相信我,我不会抛弃你的,永远都不会,你在我心目中是谁也取代不了的!”

方云笑了笑,轻轻拨开俊风的手,“知道啦,赶紧回去吧,我还要回家给小涛做饭呢!”

方云骑着车子,耳机里播放着歌曲,是一首郑智化的《星星点灯》。

……

不知道天多高,

不知道海多远,

却发誓要带着你远走,

到海角天边,

不负责任的誓言,

年少轻狂的我,

……

听着听着,方云泪如泉涌,她现在才明白,原来爱一个人也会如此心痛。她很清楚,俊风就是那个想带她远走的人,可再丰满的理想也改变不了残酷的现实。

她已经是一个没有梦的人了,可俊风有,只不过俊风梦里不应该再有她的存在。俊风和卢盼溪这样的女孩才般配,有共同的语言,有共同的气质,家庭也相当。

当俊风和卢盼溪站在一起时,方云就已经有那么一丝卑微和隐隐的痛,这种痛是无法治愈的,也无法改变的,因为她现在所失去的是一辈子也难以弥补回来的。

回到家时,方涛正在院子里玩儿。看到姐姐回来了,方涛高兴地跑了过来,“姐,你看我这双鞋子怎么样?”

方云低头一看,是一双崭新的运动鞋,马上嗔怪说:“谁买的?”

方涛怕姐姐生气,赶紧说:“哪里买的,咱家也没有钱买啊,是俊风哥哥托人从城里捎过来的,还有很多衣服呢,都是他以前买的,都小了,他穿不上就给我啦!我们班胡义良说我这双鞋子好几百呢,他家那么有钱都舍不得买!”

方涛穿着那双鞋子很是兴奋,在院子里不住地跳来跳去。

方云到了屋里,翻看着那些衣服,都是崭新的,连牌子都没有撕掉,心里顿时五味杂陈,不知是喜是悲。

晚上,方云怎么也睡不着。

她多想俊风能够陪在她身边,抱着她,陪她说说话,让她有安全感,有所依靠,即使只是精神上的。她又想到小涛,姐妹们都说高中的学费要四五百了,可能以后还要更多。以她目前挣的钱恐怕是很难够弟弟以后上学用的,就算她自己已经很省了,在食堂吃饭也舍不得打菜,但又能省下多少呢!

她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换一份工作,换一份挣钱多的工作。

她和地毯厂的张小禾,还有陆雨秋是最好的姐妹,她把这个大胆的想法告诉了她俩。

小禾劝她说:“我们女孩子除了织个地毯,还能干什么呢,虽然挣得是少了点,但也总比在家种地强一些,我们这种没有爹妈照顾的人,连嫁妆也只能自己准备了。”

雨秋也叹气说:“也是我们命苦,如果有条件上学,谁还愿意这么早出来打工哩!不过,你要是想多挣钱,俺们那里可是有个地方。”

“什么地方?”方云急不可耐地问。

“俺们陵城乡有个玻璃瓶制造厂,他们那里造瓶子,也回收旧的啤酒瓶,俺们村好多妇女都在那里刷瓶子,按个给钱,谁刷得多谁挣得多,有的手脚麻利的,一个月能挣七八百呢! ”

方云眼里放光,“真的吗?这个星期天,你带我去看看,如果他们还要人的话,我就去那里干活。”

“得了吧,那活儿老累人了,站一天,她们都喊腰疼,你哪能吃得了那苦头,俺娘干了三个月就受不了了,现在都快落下病根了。”陆雨秋还真怕方云去,只能实话告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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