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坚持,黎星没再劝,在花盆上做了个记号。
这样大的花盆重量有几十斤,以她现在的身体素质是完全搬不动的,只能找力工来送货。
“好,我明天找人送到福门酒店。”
乐凌瞥着她写记号的手,连手指都长的完全在他的审美上,不过分的长,纤细均匀指节带着淡淡的血色,手背上的青色血管印在皮肤下,像是一枝生长的小芽。
“不必,我叫员工来拿。”
乐凌扭过头,对花房的环境有些不满,一会觉得砖石墙面太过简陋,一会又觉得置物台不是实木的不够格调。
总归来说就一句话,配不上她。
再看黎星的穿着,也全是不知名的品牌。
虽说她穿什么都好看,但乐凌还是有种明珠蒙尘的感觉。
得想办法给她送点钱。
“黎小姐,我想跟你谈一谈福门酒店的供花生意。”
乐凌给她详细说了说他的连锁生意,“福门酒店在大都市有二十二家分店,排除偏远地区的五家之外,剩余的十七家,我希望每周大厅中的鲜花都由你来负责。”
十七家店,每周都要一次鲜花。
黎星简单算了算,就被数量砸的头晕眼花。
“您确定吗?”
“当然”,他已经替黎星算明白了,“哪种花都可以,五十只一束,每家酒店两束,我周一会安排人来取。”
这样光是这一单的收入,每周两千元左右。
每个月保守估计八千,有名贵花种的话,上万不成问题。
黎星当然想接这单,她扭头看了看她的花田,又觉得吃不下这单。
一两个月,福门酒店就能薅秃她的花田。
“我的花店恐怕供应不了这么多店。”
在她开口的瞬间,乐凌便意识到她要说什么,懊恼的微微皱眉。
这事是他疏忽了,没考虑到花的产量问题。
“那就只送到主店,你那天去过的那家,每周两束,但我要最贵的花。”
怕黎星听不懂他的暗示,乐凌还特意加了一句,“便宜的花我不要。”
黎星听得有些恍惚,这年头还有人抢着当冤大头被宰吗?
“您觉得一束的价格控制在什么区间合适呢?”
乐凌想也不想,“至少两千。”
五十朵花卖两千,平均每朵花四十,简直是财神爷在给她送钱。
黎星听得眼睛都亮了,连连答应,“我就按这个标准来,您放心,送过去的绝对是精品!”
乐凌根本就不在乎那两朵花。
看到她亮起来的眼睛,他的嘴角也矜持的向上抬了一毫米。她开心的时候更加漂亮,让人光是看着,便觉得心情愉悦。
乐凌喜欢完美的东西。
看完美的东西会让他被忙碌工作压迫的情绪得到释放。
黎星是他这辈子遇到过的最完美的人,没有之一,乐凌的眼神落在她身上就不想再移开。
可惜,买了花之后,他没有借口能继续留在这,只能道别。
“那么,合作愉快。”
乌赤跟乐凌擦身而过。
那辆绝不属于西大街的豪车停在花店门口,吸足了视线。
乐凌属于上位者的气势吓跑了大多数游荡在车周围的人,西大街上游荡的混混就是这样,敢抢乞丐的钱,但不敢碰富人车上的灰。
他的表情高傲,完全没有在黎星面前表现出来的和善,对迎面走来的乌赤视而不见,径直走近司机打开的车门。
乌赤路过的时候,下意识观察。
很快辨别出他的身份,询问黎星,“你跟乐凌认识?”
“上次送花的时候认识的”,黎星比划了几下,“就在福门酒店后门发现尸体的那次。”
“那次他也在?”乌赤挑了挑眉,往车离开的方向看。
“在,他还带我们去看了监控。”
黎星有些好奇的问他,“乐凌在大都会很出名吗?你也认识他?”
“出名”,乌赤道:“出名的很,大都市找不出比他更出名的富豪了。”
他舔了舔虎牙,想起乐家的那些事,嗤笑一声。
“一年之前,小三带着儿子大闹乐家,乐凌得知有私生子的存在,逼着老乐立下遗嘱,在遗嘱生效后的一个月,他父亲便因为心脏病发救治不及时去世,这事当时上了好几天热搜,不少人都怀疑乐凌故意拖延救援时间害死了老乐。”
因为怀疑的声音太大,警方介入调查了乐凌。
“你猜结果是什么?”
黎星眨眨眼,想着刚才乐凌的状态,“跟他无关?”
乌赤简短一句概括了结局。
“他体内有心脏药物的残留,而老乐体内检测出了褪黑素。”
黎星小小“啊”了一声,“药被换了!”
乌赤意味深长,“是他父亲心脏病犯了吃错了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