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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狗男人,惯会骑驴找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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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初云百无聊赖地坐在阳台上,翻看着沈安书架上的一本刑法书,余光瞄到了从门口打完电话回来的谭之雅。

“之雅,怎么打了这么久?谁给你打电话?”

谭之雅坐到客厅的沙发上,神情看上去有些疲惫:“我爸。”

“你爸?”林初云将咖啡杯放到茶几上,挨着谭之雅坐下来:“你爸说什么了?你怎么这个表情?”

“我爸说他今天要去参加同事女儿的婚礼。”

“然后呢?”

“然后?”谭之雅苦笑一声:“然后就开始问我打算多久结婚。”

“催婚啊...”林初云瘪了瘪嘴:“你才二十六岁,你爸妈急什么?”

“你还记得我们高中那个语文课代表吗?”

“有点印象...怎么了?”

“她昨天发了朋友圈,生了二胎了。”

“呃...”林初云无语凝噎:“个人有个人的命数嘛...反正我觉得,结婚这种事情,别人催不得,自己也急不得。”

“你倒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可是这天下的父母有几个像你爸妈那样开明的?”谭之雅叹了口气:“我爸说,叫我今年过年带余阳回家。”

“...哈?”林初云往厨房里瞥了一眼,却发现厨房门被掩上了,看不见余阳的身影:“那,你自己怎么想的?你跟余阳,有讨论过结婚的事情吗?”

谭之雅摇了摇头。

“那我觉得,你得好好考虑考虑,不能因为家里催婚,匆匆忙忙地就把人带回家,就像之前那个李俞...”话说到一半,林初云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紧急地刹住了车,一双杏眼满目懊悔地看着谭之雅。

“哎呀,你不用这么小心翼翼的。”谭之雅伸手捏了捏林初云的脸:“我跟李俞明的事都过去多久了,我没那么脆弱。”

“唔...”

李俞明是谭之雅在与余阳交往之前的男朋友,跟之雅是大学同学,也是唯一一个她带回家见过家长的男人。

在林初云的印象中,那个李俞明长得高高瘦瘦的,戴着一副金属框架的眼镜,皮肤很白,五官不算多出众,但也算端正耐看,说话轻声细语的,脾气很好,人又礼貌。

谭之雅和李俞明都不是特别外向的人,故而虽然在一个班级里,平常也没什么机会相互接触。不过在大三的时候,他们两人被分配到同一所高中实习,两人才逐渐变得熟络起来,他们经常一起备课,一起读书,一来二去,两个慢热的人就这样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地走到了一起,他们的爱情故事,就像是一鸿细水流长的石上清泉,平淡却美好。

后来毕业,谭之雅留在了宁市,李俞明则回到了北方老家,虽然相距千里,但每个节假日,李俞明都会乘坐□□小时的高铁,回到宁市,陪在谭之雅身边。异地一年后,某个冬夜,谭之雅在火车站接到风尘仆仆、一身疲惫的李俞明后,终于下定决心,要与李俞明结婚。

本来是一件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事,可就在谭之雅领着李俞明回老家见了家长的那个春天,事情开始脱离了原先的轨道...

起初只是李俞明借口工作忙,好几个月没再回宁市陪谭之雅,再之后是几天几天不回消息,等到最后,谭之雅等到的则是李俞明发来的一条单方面分手的微信。

谭之雅以为李俞明只是工作压力大了,又或者是远距离的恋爱让他没有安全感,那时的谭之雅还一心想着根据教育局的政策,考调到李俞明的身边,结果她与李俞明一位共友,看不过眼,向谭之雅吐露了真相,原来是李俞明单位上一个领导,在李俞明和谭之雅谈恋爱的期间,竟然给李俞明介绍了一个相亲对象,听说是某位教育局科长的女儿。起初李俞明只是碍着领导的面子,去见了一面,没想到一来二去,两人竟然确定了关系,还是在没跟谭之雅分手之前...

“狗男人,惯会骑驴找马。”林初云从鼻腔中冷哼一声:“用‘拜金’的标签贴在女人身上,明明那些男人自己才是最现实庸俗、趋炎附势的势利眼!真恶心!”

谭之雅看林初云为她打抱不平,不由得笑笑:“明明是我被人抛弃,怎么感觉你比我还生气?审时度势,人之常情,我的父母就是县城里的普通教师,对他以后的发展没有任何裨益,他选择更好的前途,我不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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