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还说这宝贝没用?”蝶兰嗔笑着埋怨,“那就是它的作用!要没这宝贝,他能那么旺盛?害人瞎担心。”
鹿韭噗嗤一声笑了,心想二嫂真固执。“那又不是壮阳药。”她笑道。
何况徐轩逸压根就没用过。就那么小小一瓶的汽水,早被她一口喝掉,连瓶子都扔不知哪里去了。骗子的心也真是黑,那几千块钱,够买几十箱汽水的了,喝到饱。
“谁说不是了,”蝶兰笑眯眯道,“这宝贝,男人喝了壮阳,女人喝了滋阴,能让两人加倍渴求对方,干柴烈火,意乱情迷……”
鹿韭越听眉头越皱越紧。
蝶兰还在夸它的妙处,简单来说它其实就是催情剂。每次只需几滴,加在酒水里喝下,就能让人□□焚身,丧失理智,身心产生强烈的原始的欲望,魂不守舍,欲罢不能,只想做那事。
鹿韭失了重心般怔怔靠在沙发上,她突然想到了去徐轩逸家看《蜜秋》的那一晚,在车上的时候她因为口渴,一口气喝掉了那瓶她以为是汽水的东西。
难怪了,难怪她会那么莫名其妙地渴求他的身体,前所未有,□□焚身,迫不及待,不知满足。
她整个人浑身发冷,头皮发麻,心如落入冰窖。
“二嫂,你……你当初把它给我的目的是……”她努力平复自己的心情。
蝶兰看她脸色不是很好,以为她是在心有余悸差点和上官玉阙那什么了,毕竟现在她是徐轩逸的妻子,忙安慰:“别在意,鹿韭,上官玉阙那事过去了,谁知道世事无常呢,我们就一起把它忘了吧。”
一声叹息后又忧心地问:“你是不是怪我和你二哥多事?我们当初真以为你会当王妃,怕你紧张,想让你体验更好一点,于是给了你这个。”
鹿韭更震惊了。
蝶兰声音越来越轻,小心翼翼看着鹿韭,担心地问:“你是不是觉得有点对不起徐,所以心里不好受啊?”
见鹿韭不说话,蝶兰就默认说中了,又安慰:“别想太多,你和上官什么都没发生,嫁给徐轩逸之前清清白白,我们谁都不要提,他不会知道的。那东西还在吗?你扔掉它,毁尸灭迹,或者留着和他用,也挺好的。”
“早扔了,”鹿韭长长呼出一口气,定了定神后问,“是不是二哥出的馊主意?”
蝶兰点了点头,可怜巴巴:“他也是为了你好,我们那时都以为你肯定能当王妃了才……玉阙那性子,你也知道。”
鹿韭哭笑不得,有个笨蛋哥哥真是气得人短命。
“二嫂,你看上他哪点?”她实在想不通。
“成章多帅啊,纯真得像个孩子!”蝶兰两眼放光,满目柔情,和她讲起对丈夫的情起缘来,“他在大学时搞乐队,有模有样的,摇滚和嘻哈在圣玛压根就不流行,他被哄下台多少次,被人用可乐瓶砸,还是很认真地坚持到表演结束。”
蝶兰想到这里忍不住笑起来:“有一次,他被起哄的几个人抱住从台上扔了下去,就在离我不远的地方,他在那边挣扎喊‘我要唱完,让我唱完啊’,又被人拖走了,我觉得他挺好笑的,一直笑一直笑。”
鹿韭张了张嘴,惊得什么话都说不出来。这是什么癖好?她想起二哥大学时搞乐队的那会儿,在家里敲锣打鼓,打扮得不伦不类,头发和彩虹一样鲜艳,父亲忍无可忍,毫不留情把架子鼓和吉他砸了扔了,还给他剃了光头。
“他被所有人骂,还是坚持他的音乐,说要把摇滚精神带到圣玛,每次看他一本正经认真,我都觉得好好笑,”蝶兰笑个不停,满是溺爱,“反正,我一见到他就想笑。”
“他确实挺好笑的。”鹿韭很想翻一个白眼,显然她眼中的好笑和蝶兰眼中的好笑不是同一类型,又不解问,“如果只是因为他好笑,为什么不找个喜剧演员呢?”
“有几个搞喜剧的能帅得跟成章一样又是圣玛贵族啊!”蝶兰嗔笑,“反正我觉得他挺有意思的。后来大概是学业繁忙,不搞乐队了,他垂头丧气了很久呢。”
好吧,鹿韭心想,是二嫂恋爱脑,情人眼里出西施?还是乐队是男人最好的医美?又或是二哥上辈子积德,瞎猫遇上死耗子?
反正,各花各入各人眼,二哥要真找不到好媳妇,她也挺愁的。
鹿韭心里很乱,想怪二哥,看一眼单纯且以夫为天的二嫂,又舍不得,想到催情汽水的事,捂着胸口有些喘不上气:“我,我想回卧室躺一会儿。”
蝶兰见她不舒服,忙忙扶她去卧室,给她盖好被子,摸着她冰冷的手,一脸关切:“手这么冷,要不要找个医生调理调理?你们结婚也有4个月了,有没有考虑过生孩子?这段日子,月事正常吗?”
鹿韭抖得更厉害了,皱眉摇摇头,不想说任何话,只想一个人静静呆着。
“别在意爸爸说的什么三年,”蝶兰把被子给她掖掖好,宽慰道,“只要你喜欢,谁也分不开你和徐,爸爸不懂爱情,不用理他。二嫂永远站在你这边,我就从来没信过你们三年后会分开。”
鹿韭挤出一个虚弱的笑:“二嫂,我想睡会儿。”
“好,”于是蝶兰起身,“你有事立刻喊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