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进门以后摘掉口罩和棒球帽,齐刘海女生骤然见到偶像真容,想要尖叫,被旁边的人眼疾手快地捂住嘴巴。
“你要走?”
韩策拉开酒吧的门,任由冷空气一涌而入,他懒洋洋地靠在门边,戏谑地望着宋斯年,做了个“请出去”的姿势。
宋斯年握着拳,牙根紧咬,整个人绷成了一张拉紧的弓。
韩策催促:“还不走?你刚才不是要走吗?”
宋斯年刚才确实想走,但现在就这么走了的话,岂不是顺了韩策的意?
跟韩策身处同一个空间确实不舒服,但他宁愿自己不舒服,也不会让韩策舒服。
“你让我走我就走,你算老几?”
“所以……又不走了?”韩策挑眉。
“……”宋斯年真是牙痒痒。
“你就是太拿自己当回事了,别人的生日,你走或不走,还真以为会有人在乎啊?”
宋斯年语塞,眼睁睁地看着韩策与他擦肩而过,等他好不容易想到反击的措辞,韩策已经到了酒吧中央被人群团团围住。
许昊然亦热情地招呼他。
宋斯年若这时候离开,就像落跑的丧家之犬,他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阴暗地想:预祝他下部剧扑穿地心。
所有宾客都已到场,许昊然头戴生日帽,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分切了超大号蛋糕,但凡有点名头的来宾都被他点名感谢了一遍,那些短剧演员在舞台上唱歌跳舞,很快就把气氛炒热了。
有人唱了《见春光》的主题曲,韩策再一次成为人群中的焦点,大家起哄让他上台,韩策并不回应。
宋斯年窝在角落里喝酒,突然,一道阴影笼罩下来,有人坐在了他旁边。
来人深眼窝,绿瞳孔,是个很有异域风情的帅哥,中长发在脑后束成一个小鬏鬏,十分个性,他望着韩策,感叹:“这家伙是肉眼可见地红起来了,真令人羡慕啊!”
“哼,走狗屎运而已。”
“英雄所见略同。”
二人相视一笑。
帅哥主动伸出手,宋斯年握了上去。
“我叫那林,是个不入流的短剧演员。”
“我叫宋……”
“我知道你,宋大作家,我看过你的《漫步》,非常有灵气,有网友评价你拥有天才一般的想象力,太贴切了!”
宋斯年身边的朋友都不爱看书,每次他的样书送出去,他们都“一定好好收藏”,看是不会看的。
所以他在生活中几乎不跟人讨论他的作品,那林显然把他的《漫步》看完了,而且有一些独特的见解,这让他颇有好感。
关于同一部作品,作者的初衷和读者的解读可能会天差地别,也有可能会有三五分重合,无论哪种情况,交流起来都颇有趣味。
二人相谈甚欢。
那林给宋斯年倒了一杯酒,宋斯年兴致正高,与他碰杯,仰脖一饮而尽。也许是因为他喝得太急了,面颊有些发红,酒意后知后觉地涌上脑门。
他甚至没注意那林只是做了做样子,根本没沾酒液。
眼前的人影开始变得模糊,宋斯年觉得心慌,呼吸不由自主地急促起来,与此同时,四肢百骸却冒出一股异常的热意,烧得他脖子都发了红。
糟糕,中招了。
那林喊了两声“宋斯年”,正要扶他,宋斯年心中作呕,用力拂开那林的手,可他的手却像塞了棉花那般软绵绵的,被那林一把握住。
“许昊然。”
“许昊然。”
宋斯年竭尽全力的呼喊被舞台上的重金属摇滚淹没,那林凑到宋斯年耳边调笑,“宋大作家,我一定会让你爽到升天。”
那林扶着宋斯年往外走,宋斯年心头绝望,路过某张桌子的时候,他拔走了别人遗落在桌子上的吃甜品的钢叉。
正在他思考用钢叉戳那林鸡还是蛋的时候,韩策拦到了他们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