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卿予眯着双眼睛,犯完这个贱后感觉舒坦多了,勾着唇回道:“好嘞。”
两人把那姑娘安顿好之后,江为就打算离开,林卿予一把把那人又拉回来:“唉~哪儿去啊?”
刚刚还替天行道的厉害人,这会儿像是茄子打了霜,蔫儿了吧唧的,见她问道,江为便回道:“回衙门,受罚。”林卿予把人拉回到椅子上:“受什么罚?你又没错,错的是那狗县令。”
“以下犯上,就是错。”
林卿予听她说完,长叹一口气:“我说你这个人,教训我来头头是道,怎么到正事上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江为攥紧拳头,眉头紧锁,最终似是妥协一般,闭上双眼,轻叹一声,又抬头对上林卿予,一字一句道:“明都律法,不容侵犯,立法、正法,执法、守法不容质疑,更无需质疑。”
林卿予呼吸一致,微张着嘴巴,想了好半晌才缓缓道:“字字正气,成句子后,这意义更加深刻,倒成了我的不是了,可是江为
时代不断更迭,律法随之更新。但这道理永远不会亏,更不会变,邪永远不可能压正,律法永远是为了正义而定。
规则永远是给守规则的人遵守,错误的规则需要被打破,而那些借规则行不轨之事的败笔,终会被正义淹没。
你这只能算是自保,大不了这个衙役我们不做了。”
见她要说话,林卿予又把人摁回原位:“江为,相信我,你的才华不仅仅只限于此,你有更高更远的地方可以去闯,只有当你自己真正强大的时候,你的话语权才会变大,而到那个时候,女子不逊于儿郎的忠勇才能被世人知晓。我先去照顾那位姑娘,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月夜之下 让人猜不透的那颗心炙热而又滚烫 ,寻南县百姓都称她为英雄,能力堪比儿郎。可是随着年岁增长,周边的长辈便也开始教她绣花做羹,教她织布成衣,如此才能觅得一位好良人。她不懂为什么,这些东西她明明不喜欢,可非要有人去强迫着她去学习,
所以在某一天她问了,但那些教她的人也不知道为什么,只告诉她,女子学习这些乃天经地义,
可是何为天经?何为地义?要说走出去她不是没想过,可是她们又是怎么回答的,她们说女子上阵那是要遭人笑话的,她的理想,她的大义,从未有人读懂过。
江为还是去了领了板子,后又卸下自己那身官袍,林卿予没再拦着她,知道江为心中的那根底线不会破,但她的心已经变得更加坚定,见她领完罚,林卿予这才走上前去搀扶:“哎呀,看来又要花银两给江为好好补一补喽,心疼啊。”
江为忍着疼痛扯出一个笑:“你心疼的是那银两,可到底不还是我花钱?”
“诶~什么话?这是什么话!那可真是让人伤心不已,省点力气吧,走,送你去医馆。”
从衙门到江为家要经过一条集市,这会儿正值正午时间,街上人正是多的时候,喊卖声接二连三。
林卿予架着江为,用衣衫替她遮住身后的伤,把人送到街上的医馆后,这才安心下来,医馆的夫妻也算是江为的养父母之一,给她上好药后便留她在医馆休息,林卿予是个闲不住的主儿,于是便离开医馆,出门四处转悠,
正走着,便见一只白首赤足的小兽向着这边跑来,而在这只凶兽身后跟着的是一个商贩,应当是这小兽的主子,这小东西也是机敏的很。
纵身一跃,就跳到林卿予的怀中。
此刻的她也是一脸震惊,不敢相信的把它抱起来,这才发现这小兽右脚处还淌着血,他受了伤。
那商贩见到自家货品跑到别人那里,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说话都要断上三两次:“姑…姑娘…多谢姑娘,这小东西贼的很,趁我喂食那会儿跑了出来,还请姑娘把它还给我,有劳了。”
林卿予把小兽抱在怀中向后退步:“别谢了,这小东西与我倒是有点缘分,多少钱,我买了。”
商贩一听这,那可开心坏了,喜滋滋的开始介绍道:“哟,姑娘真有眼光,这小东西是我那里最好看的一只,给什么吃什么,好养活的很,只需二两钱!”
“二两?!老板你这小兽都受伤了!而且看这样子凶巴巴的,二两太多,一两!”
这小贩一听价格顿时变了脸色,也不乐意了:“姑娘,砍价哪有您这么砍的?您这也忒狠了点儿吧!一下子就对半儿了,这让我怎么挣钱!?一两银再加五百文,不能再少了。”
似乎是为了迎合林卿予,那小兽在她怀中不安分的动作着,嗷呜乱叫。
林卿予假装害怕,嫌弃道:“你看,你看,我说什么!这么凶!我可不要了昂。”
说着就假装把那小兽向外递,看着他呲牙咧嘴的模样,又想到刚刚被它咬伤的其他小兽,小贩心中也是一阵害怕,吓得连连后退,吞咽一下口水,清了清嗓,这才开口道:“行,算我倒霉!一两就一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