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延希一副“这还用回答吗”的表情,随后又拧眉,“你不会已经看过了吧?”
向菀承认:“我也只是看过几眼。”
出于学习的心态,她还真的很好奇这种东西会有什么花样。但,被家长老师乃至社会规训严防死守的东西,也就那么回事,和动物世界也没什么区别嘛。
听秦苏说,她的素描课上还要画男女的裸体,最初的好奇心过去后,大家逐渐变得专业。不会比铅笔断了更让人心情浮动。
路延希很多时候都搞不清这女生的脑回路,眯起眼睛,冷冷威胁说:“你看多这种东西,电脑会中毒。”
向菀怔了下,“真的吗?”
这才警惕起来,要把笔记本关掉。
路延希牢牢抓住她细细的的手腕,环在自己腰上,额头抵住她的额头,眼睛离得非常近,声音低低的,“我说,不准看别人。”
接下来,向菀无瑕去想电脑是否会中毒的问题。
现在正是下午,窗帘只拉到一半,大片阳光洒进来,映在视网膜上,也只是一片模糊摇晃的光斑。
***
路延希这两天也会给自己放假。但大部分时间也都待在书房,偶尔给人打电话。
他经常看电脑上的K线图陷入深思。向菀只知道他在搞投资和股票之类的东西。
一个人只要有钱,能赚钱的途径只会更多。但也不是毫无风险。
昨天几乎昏睡一整天,身体还有点酸涩的,精神上倒是很清醒。
向菀从自己的房间起床后,换上自己的衣服,被路延希命令换上他买的香奈儿。
“今天带你出去玩。”
“去哪?”
他没直说,“穿休闲点,到了就知道了。”
向菀从十几件当季衣服里选中一件白色灯笼袖连衣裙,再搭配经典款外套披在肩头。所谓人靠衣装,和她那几件便宜衣服相比,瞬间亮眼了不少。因为五官精致,皮肤没有任何瑕疵,不用多余的妆容修饰提亮,也非常相宜。像是随父亲参加商业场合,但又不必遵守dress code的小千金。
去书房找路延希时,向菀路过自己的假GUCCI包,她弯身,把一个手掌大小的长方体翻出来。
路延希正在翻看一本专业书,察觉到她进门,抬头看了一眼。看到她的衣服很合身,略略扬起唇角。
向菀把手里的东西放在书桌上,“答应送你的礼物。”
他拿起那只陶瓷制品,颜色是蓝色的星空。以路延希挑剔的视角来看,绝对算不上精品。
向菀解释说:“这是笔筒。”
路延希也确实需要用这个东西,但,他怎么看,也不觉得这是笔筒。具体像什么,他还没猜出来。但总之不像笔筒。
这个星空背景的陶瓷不像是工业化出品,因为不太光滑,陶瓷曲面弯弯折折。唯一的优点是,配色很好看。一看就是新手制作……路延希顿了下。
他抬眼说:“你做的?”
向菀没想到他一眼就猜中,一下子愣了,很快说:“逛街时随便看到一家手作工作室……”
“谢谢。”
路延希也只是想收到她送的礼物,任何东西都可以。毕竟他从小到大什么都不缺,什么都见识过,再昂贵的东西在他眼里都不稀奇。
“不过,笔筒挺特别的,一般都是送杯子、碗——”路延希说到一半,停住,“这,该不会是杯子吧?”
向菀暗中捏紧手指,坚定地说:“是笔筒。”
路延希:“是杯子。”
“是笔筒。”
“……”
路延希本来不确定,一看女生坚毅得像是要掏出枪比在他脑门的目光,他笑笑说:“好吧,是笔筒。”
向菀转身离开书房。
心里却懊恼,早知道,当初就捏个盘子好了。
最开始,她是打算送路延希一只杯子,曲面的凹凸不平,是她特意用手捏的,以营造一种另一个人用这杯子喝水,会间接地感受到她手指的弧度的错觉。向菀作完这个,就觉得自己脑袋进了太平洋,想这些有的没的是要做什么。
路延希这人极其挑剔,送他杯子,他也不会使用,干脆就说这是笔筒。
而且,听说,“杯子”和“辈子”谐音,情侣之中,送杯子的意义不同,“送一杯子”相当于“送一辈子”。
虽然他们和平常的情侣完全不一样,但还是避免这样的误会。
向菀想不通,拿陶瓷杯这种易碎的东西当信物,只因为一个谐音梗,真的吉利吗。还是说,越是脆弱的东西,越是需要细心保护。
向菀在厨房给自己接了一杯水喝,微微吐出一口气,她有时真的很烦路延希反应这么快。
但只要她不承认,他也没办法把笔筒当成杯子。他又不会真的拿这东西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