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可是劳斯莱斯,啧啧,活这么大,第一次看到这么近距离看到,你别说,真他妈地帅啊,怪不得有钱人都买这个。”
“看不出来,那小孩还是个有钱人家的,别不是什么绑架拐卖吧?”
“不是吧,他那父母看着不像是知道的样子……”
舅舅听了两句,他感觉到自己的衬衫被人拽了拽,低头一看,发现是程怀宁,刚刚还开朗的小孩此刻瘪着嘴,一副要哭的样子,舅舅连忙将人抱起来哄着,“怎么了?刚刚不是还好好的?”
“哥哥是不是要走了?”
舅舅点了点程怀宁的鼻尖,“为了这事儿要哭鼻子呀,你上幼儿班上一年级的时候,也没哭过啊。”
程怀宁吸了吸鼻子,说话间已经有了哭腔,“我去上学我知道我还能看见你们,可是,我之后还能看到哥哥吗?”
舅舅拍着小孩的后背,轻声哄着,“就这么喜欢哥哥啊,不是刚刚才认识吗?”
“哥哥好看,我第一次见到哥哥这样好看的孩子。”
程怀宁一边哭一边打起嗝儿来,一旁的同事听见了,过来逗弄程怀宁,程怀宁情绪来得快,走得也快,舅舅看他跟看变脸一样。
同事笑道:“你这侄子,以后长大了怕是个颜控。”
“……”舅舅无奈地看着程怀宁,心里想着,这孩子是随了谁呢?
等程怀宁情绪彻底平复下来,百家一家三口也从会议室里走出来,他们对民警道了谢,舅舅看着他们神情比刚刚进去时严肃了不少,秉持着职业素养,他询问刚刚百川行有没有说什么,如果是拐卖或者其他情况,他们好着手准备。
百父摇摇头,“抱歉啊,是我家孩子约着别人出来,小孩子们闹矛盾,他一个人赌气走丢了,这孩子平常被我惯坏了,给你们添麻烦了。”
舅舅看了眼紧紧抓着百母手臂的百川行,“没事,这本来就是我们职责所在,既然没事,快带孩子回去休息,看样子吓得不轻。”
百父:“好的好的。”
三人要离开之际,百川行突然松开百母的胳膊,跑到程怀宁面前。
程怀宁直勾勾地盯着百川行,“哥哥。”
百川行用力扯下自己衣服上的兔子,因为缝制得太结实,撤下来的时候丝线划伤了他的指关节,鲜血冒出,程怀宁担心地看着他,百川行恍然未觉,他将兔子塞到程怀宁怀里,“谢谢你。”
临走前,百川行很用力地拥抱住程怀宁,用只有他们两个能听见的声音说道:“谢谢兔子先生,我会永远记得他的耳朵。”
“我会来找你做朋友的,不要忘记我,我叫百川行。”
程怀宁永远记得在派出所里见到的那抹夕阳下的影子,他一直记得百川行的名字,记得百川行的话。
只是后来,他们搬家了,舅舅升职,爸妈也因为工作调动去往了别的城市。
至此,程怀宁与百川行再无联系。
这一别,就是二十七年。
程怀宁很难说这二十七年对百川行这个承诺的感觉,一个六岁的孩子能记得什么呢?那时候的记忆里连学个99+99都要掰半天手指头,好不容易记住的数字转头都能忘记了,可他记了这个名字二十七年。
当他调任到这个调查组,在档案卷宗里看到百川行名字的那一刻。
脑海中只剩下了四个字。
命运使然。
原来十岁的他是真的在害怕。
他不知道自己在哭以后不能见到漂亮哥哥的时候,百川行正在里面诉说自己的苦难,而又因为种种原因只能隐忍不发。
十岁的孩子懂什么呢?
等程怀宁来到十岁的时候,他想,自己好像比漂亮哥哥高一点了,好像又没有他高,他应该把脑袋在饭碗里埋得深一点,多吃一点,再见面的时候,就可以让漂亮哥哥大吃一惊。
看,他在想着吃。
而百川行在想着怎么咽下委屈。
时间过去得太久太久了,久到百川行都不记得自己最后一次哭泣是什么时候,直到那道身影与记忆中的小小男孩重合,他想起来最后一次哭泣是在哪里。
在分别的车里,在回家的路上。
那时候他是觉得自己因为委屈,因为恐惧而哭。
现在想想,他只是在哭泣,自己好像忘记问好友的名字,明明握了那么久的手,分别后连个念想都没有。
他喜欢闪亮亮的东西,喜欢将办公室的窗框上都贴满钻石,他喜欢看琉璃在阳光下折射的光,五颜六色,缤彩纷呈。
因为他记得。
那一方小小天地下,闯进来的亮晶晶的眼睛。
琉璃一般,可他找过很多琉璃与钻石,都不如他闪。
百川行去看过心理医生,医生告诉他,这不是算什么病,只是在特定情况下特定情绪催生出来的一种心理慰藉。
医生说,那是他的心为他看到的蒙上了一层光。
而如今,被蒙上这层光的人亲手摘下了这个滤镜,他不再需要逃避地去看世界,世界尽在他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