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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 2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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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姆不记得这是第几天,但他记得自己至少晕睡了六次,也记得那些数不清的疼痛,就好似不慎陷入了沼泽地,越是挣扎,越是无助的窒息。所幸提姆心态不错,清醒的时间内还会笑着哼几首小曲,虽然跑调,但比哪壁的尖叫,怒吼和痛哭要平和得多,以至于很长时间内,提姆都被认作为“重症区最好处相处的病人”。

有一次提姆醒来时,好友刚好在,对方很担忧地望着他,水汪汪的眼睛让提姆联想起可怜兮兮的大金毛。

没等他开口,好友率先出了声:“护士说你最近疼得失眠民,还会一觉睡很长时间。”

提姆脑子转了个圈,发现对方说的确实是事实,便干巴巴地说:“没有……么严重,只是偶杀。”好友显然不相信他的话,但也拿提姆没办法,因为这并不是提姆的错,而是疾病所带来的,只能转移话题:“医生问你要不要化疗?具体情况我已经帮你问过了,我是希望你化疗的。”

终于,这个问题还是摆到了面前,提姆在得知自己的病情后就搜索了相关治疗方案,可惜的是,他的情况被判断为除非上帝降临,否则必死无疑。化疗救不了他,顶多用来延长几个月的生命。濒临死亡时,也后知后觉地发现时间何其珍贵。多活一段时间的福利是如此诱人,就像是一根救命稻草。可棍姆却犹豫了。他不是没有足够的钱支付手术费,也并非不想活,只单纯地分析这样做的意义何在。

“我希望你活着,提米。”也许是猜到提姆在思考什么,好友开口道:“可能对于你来说,这没有必要,但对我来说,很重要。今年的圣诞节,我们还没有准备呢。”

什么人会在九月份准备圣诞节?提姆无言以对,但他没法生气。面对好友的请求他还是同意了。无论如何,结局都是葬礼,那还是在活着的时间内让周围人快乐一点好了。

“哦,对了。”提姆敲了下脑袋道,“你帮我叫一下律师,我要确定遗嘱。”他知道好友一直回避这件事,但回避无用。

他迟早是要死的,遗嘱迟早会被宣布。提姆在这方面很倔强,身为一脚踏入坟墓的人,他反倒要求身边的人

都接受事实。是的,提摩西·杰克逊·德雷克要死了,没有什么特别的。

“我会把房子留给你。”提姆轻松地说:“你可以随意使用,但我书房里的漫画不准丢。

“资产捐给慈善组织,剩下的百分之四十零零散散地分掉了。我有点担心公司的股份,福克斯建议我直接交给董事会,但我不是很相信……”

好友终于忍不住打断了这场单方面的论述:“提姆,你不害怕吗?”

有那么一瞬间,提姆很生气,他生气于对方问出的这句话,生气于这句话毫不留情地击碎他的伪装。他沉默片刻,将慌乱压制在心间。害怕吗?大抵是怕的吧,他一直都很讨厌孤独。虽然在外人看来,德雷克裁总是雷厉风行、亲手上阵,从不需要别人的帮助,也极少参与合作。但实际上,提姆工作时不会选择独立办公室,没有熟人一起吃饭就会选择三明治用于充饥。他可以接受孤独,甚至可以享受,但绝不喜欢,因为一个人是很无聊的,无聊到像是不曾存活过。但或许也是不怕吧,死后的一切随风飘散,有什么可在乎的呢?也无法在乎。

“我不知道。”提姆挤出一抹笑,更多的是安抚地说:“我知道你们很担心我,但……我显然接受得很快。因为结果难以改变,与其花费时间去哀怨,还不如花去做些有意义的事情。”

“我只是心疼你,提姆。”

“我知道,我也很遗憾。”

——————

提姆一直都不喜欢宴全,作为公司的CEO,总有各色的邀请函遇到他的手上。能由好友代替出席的,他都交给好友,不能的则拒绝,实在拒绝不了,就只能拎着好友一同前往,在人员增多时,再静悄悄地开溜。结束完宴会后的好友会迈着悠闲的步子到宴会厅旁的咖啡店或者书店找他,并将他的行为评价为“捉迷藏”,对此提姆不置可否。好友一直以为题目不喜欢宴会,是因为人多其实不然,提姆不喜欢的是未经允许的搭讪、一比一复制的笑容和水晶灯字母的闪光。虚伪、贪婪、欲望在这场上流社会的仪式中体现,他只感受到了恶心与冒犯。

幸运的是,这次宴会,提姆只需要站在二楼,平静地注视下方宾客,不必混入其中。夜枭在炸毁施耐德中学一半的好的第三天向哥谭市几乎所有有权有势之人发出邀请,在第七日举办这场空前盛大的晚宴。提姆懒得去猜这究竟是邀请,还是威慑,因为无论是哪一种,对象都不是他。

小格雷森作为托马斯韦恩的新养子出场,受到了热烈关注,这还是他头一次以这个身份出现在媒体面前,拥有足够高的话题度。少年站在养父的旁边,黑色西装和蓝领带,发型被梳成背头,露出饱满的额头与略显青涩的眉眼,看上去比平常精神不少,面对媒体记者的问题。他不怎么回答,偶会把问题转个弯扔回去,让对方哑无言。不用怀疑这些回复是管家教的,这四天内,格雷森在管家的手下经历了堪称魔鬼训练的礼仪教育,整个过程可以说得上是脱胎换骨。因为在外界眼中死掉了的提姆不用出现在大众面前,也便没有接受培训,时不时围观小格雷森受训,积攒了太多笑料。不过也没笑多久,因为托马斯后面改主意让他以为恩远房亲戚的身份参加宴会,临时成为了格雷森的同伴。幸好提姆小时候学过礼仪,纵使不完美也不至于挨批。

手上的红酒很快见了低,托马斯宣布舞会开始,提姆也没了兴致,径直离开宴会。他没想到遇见轮胎杀手,一看见对方的身影,他下意识换了个方向。但陶德的视力敏锐,出声叫住了他:“嘿,先生,认识一下吧?陶德眼角微眯,他在看到青年的第一刻便认出他是利爪,尽管是在月光下,对方那与众不同的疏离气场仍然清晰。陶德一直以来都很相信自己的直觉,他靠直觉死里逃生过多次,他直觉自己需要和利爪德雷克产生联系,这七天内,他一直都在等待对方使用那张名片,却毫无动静,不曾想,这这里遇见了。“许久不见,德雷克。”

提姆也相信直觉,他直觉和轮胎杀手联系会出大问题,所以他才会一见面就想溜。他对轮胎杀手认出自己感到深深的怀疑,要知道,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他甚至穿了增高鞋。“什么?”提姆故作困惑的歪脑袋,“我想你是认错人了,先生。我叫杰克逊。”他没打算和轮胎杀手来一场久违的相认,满脑子只想糊弄过去。

陶德没有相信这句话,他刚想开口。一声清脆的“哥哥”从提姆身后响起,打断二人的交流。格雷森冷着一张脸看向提姆,又看向陶德。他走到提姆的身边,明知故问:“他是谁啊,哥哥?”

提姆被这连续两声的“哥哥”吓得不轻,他来副本这么久,只听过小利爪还有各自与自己教他的姓氏,甚至连教民都不屑于理会。他下一句是捧起少年的脸,格雷森眨着霜水润的大眼睛,显得乖巧又可爱。这绝不是我认识的那个小格雷森,提姆麻木地想,严肃的作出判断:“你不会喝酒了吧?”

“……”格雷森的嘴角抽了抽,他的便宜养胸似乎总在一些关键点上猛然降智。他拿开题目的手将话题拉回原轨:“我没喝酒,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不想回答,提姆叹气,扬起假笑问:“对了,还不知道先生你是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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