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什么的先放到一边,粮食储备才是当务之急。尽管阿诺米斯打从心底里觉得自己是个外来者,并且总有一天会跑路,并且就算天塌下来了还有塞列奴顶着……但是,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有谁饿死却无动于衷,对吧?
这只是最基本的人道主义而已。
基于这样的想法,他凭着朴素的直觉,给接下来的行动排了个优先级:
1.短期:讨饭。向其他领地协调物资,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借贷、乃至乞讨。因为他们根本填不上亚龙人所需的巨大缺口。一个月的时间太短,既来不及等植物恢复,也来不及等动物生长。
2.中期:耕地的恢复与农作物种植。虽然他不确定魔族有没有耕地,不过没有也不碍事,可以开垦。这决定了半年后有没有足够的粮食续上。
3.长期:计划生育。亚龙人实在是太特么能吃了,再生下去多少食物都不够的。不过这项可以稍稍置后,毕竟如果前两项没解决,那也就不用考虑这件事了。
……仔细一想,完全就是亚龙人的问题啊!
强大的战力与旺盛的食欲,只能说想要得到什么好处,也就必须承担紧随而来的坏处。
找到塞列奴的时候,对方正在图书馆二楼的回廊处,与几个奇形怪状的部下交谈。当然,阿诺米斯自己是不可能找到路的,只是恰巧被路过的白鸟小姐姐捡到,顺带捎过去的。见魔王驾到,几名部下点头示意,把空间留给他们。
站在二楼俯瞰时,阿诺米斯才注意到,一楼大厅的地面上绘着整张大陆的地图。白色与黑色的巨型棋子陈列其上,构成了战略沙盘。
听完魔王的想法,塞列奴委婉地表示不赞同。
是“不赞同”,而不是“反对”。这倒不是说有拉扯的空间,只是一般情况下,塞列奴不会直接反对魔王而已。他迂回道:“陛下,您可能还不太了解那些卑鄙无耻的东西。向他们索要粮食,意味着暴露我们的虚弱,极有可能招来袭击。”
言之有理。阿诺米斯虚心请教:“依你之见?”
异瞳微微发亮,像极了狩猎前蛰伏的群狼,那一定是场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狩猎。塞列奴的语调微微上扬,但依旧保持克制:“打过去,然后征收粮食。是他们先背叛了魔王领,拒绝响应召集派出部队,遭受惩罚理所当然。”
不失为一种方案……个鬼啊!这思路非常魔族!阿诺米斯简直想用力摇晃这个战争狂:有没有一种可能,打起仗来会死很多人,而需要粮食的原因正是不希望死人?”
但是他马上开始反思自己。
小心,小心。不要再用现代文明的思路去苛责他们。而且,凡是存在的事物,其背后必定有符合逻辑的起源。塞列奴会这样判断,是基于作为魔族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经验。反倒是自己的想法,天真得毫无根据。
可是,真的就要这样打起来吗?
见魔王陷入沉默,塞列奴以为他在害怕,“不必担心,一切交由我来处理。陛下您只要留在终末城,我会亲手将胜利奉上。”
“不。”阿诺米斯猛然抬头,细碎想法终于聚拢成完整计划,“如果你真的想打,就更应该先向他们讨……讨要物资。”好险,差点把讨饭说出来了。
塞列奴不解。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隔壁领地被帝国打个半残,食物还只剩一个月的份,马上就要爆发饥荒了。作为一个想吞并他们的领主,这时候你怎么做?”
魔族立刻意识到关键所在:如果是他,会等对方的领地真正爆发饥荒,居民差不多死绝了,这才率兵出击一举拿下。等一等不亏,魔族大多崇尚武力与战争,但并不是只会莽的蛮子。
也就是说,主动暴露食物短缺,反而能争取到至少一个月的安全时间。
可以让他们的士兵暂缓一口气,稍事恢复的一个月。
魔王笑得有点小得意,因为他找到了他们之间的最大交集。“两套方案其实没有矛盾,完全可以同时进行。”先去讨饭,然后做好战争准备,一个月后再视情况决定下一步。即使真的走到了不得已的那一步,他也可以说是尽力了。“怎么样,达成共识?”
看着那因喜悦而明亮的双眼,塞列奴心中的惊讶无以言表。
他其实没打算让一个人类掺和魔族的事,好好当个吉祥物就行了。他知道人类那边有养毛乎乎的小宠物的习惯,他不理解,不过学着养一只也行。但这个人类总是一步一步,用他的行动打破塞列奴的观念。
反对帝国教典中的污蔑、借着帝国内乱使之退兵、跪下来拥抱魔族的孩子……而正是这最后一件事,让塞列奴无法拒绝他的请求。
塞列奴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压下嘴角的弧度,“我去起草外交文书。”
这就是同意了。
鉴于阿诺米斯是个文盲,所以他不知道塞列奴写了什么;鉴于他还是个伪装成魔王的人类,所以他也不可能厚着脸皮去问。如果这时候他看得懂,他一定会大吼:你到底在写什么啊!然后把羊皮纸啪的一声甩地上踩几脚。
因为塞列奴写的其实更像檄文,大意是:魔王归位,尔等乱臣贼子还不速速受降,献上贡品,祈求陛下的仁慈!
他真的超拽……
然而,文盲就是文盲。
魔王心情愉快,拿起羽毛笔,签上了这几天泰尔兴冲冲向他展示的、刚学会的第一个魔族单词——阿诺米斯。
待到魔王离开,塞列奴把签了字的羊皮纸放在桌上晾干,一式六份[1],会通过特殊渠道送给其他魔族大公。至于会有多少回复,那就天晓得了。
“哇,好丑的签名。”柔柔女声从上面传来。
塞列奴抬头,看见白鸟倒挂在天花板的吊灯上,怀里还抱着一本黑色的软皮抄。
这倒也算不上诋毁,毕竟阿诺米斯从来没握过羽毛笔,写不好也正常。更何况,他模仿的还是泰尔那种初学者歪七扭八的字……
但塞列奴还是下意识给魔王找补,“陛下是实用主义者,不会在这种事上浪费时间。”意思就是字能看懂就行,好不好看不重要。
白鸟落下来,像一团蓬松的云。羽毛隔空轻拂过羊皮纸,悬停在未干的签名上,“就连错别字这一点,也跟孩子一样呢。”错的地方,跟泰尔写错的完全一致。她轻轻笑了起来,“你真的确定,这就是我们的魔王陛下?”
塞列奴听懂了潜台词,提醒道:“不要做多余的事。”
“我又不是奥维利亚那个笨蛋。我不会留下痕迹的。”
“奥维珂拉。”塞列奴警告。
“哇,好凶。”白鸟后退,举翅投降,“你说是就是吧。”
再次确认了阿诺米斯就是魔王,白鸟抱紧了怀里的软皮抄。那是前魔王寄存在她这个图书管理员这的,并且郑重告诉过她:只有魔王有权利打开它。
白鸟一直在等待塞列奴成为魔王的那一日。她本以为有机会亲手交给他。因为她觉得,塞列奴比谁都有资格继承这件遗物。
不过算了。隐藏在鸟嘴面具下的眼睛眨了一下。
刚好可以去确认一下,他们的魔王陛下到底识不识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