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害怕孤独,两个人害怕辜负。原来是他把她逼到能看见幻觉的荒唐地步;原来是他把她逼到求自己没用,就去求一个不复存在的死人;原来是他把她逼到想追寻死人的脚步,不再留念凡间。他的步步紧逼,她的步步退让,直到她退无可退,只剩死路一条。
“塔莎,对不起,我不曾想过逼迫你。”他撑起上身搂住了她,宛如抱着洁白无瑕的婴儿,蹭着她白玉般的脸颊怜惜呓语,“你不是一个人,至少你还有我,好吗?”
他的语气像一只向主人讨赏的猫,却让她寒毛都竖了起来。微微颤抖的身体,隐隐压抑的痛苦,蛮横的侵占无休无止,幽深的黑暗无边无际,所有的一切都历历在目耿耿于怀。
“可我是被你囚禁的笼中鸟,你抓着我不肯放手,宁愿折断我的翅膀也不给我飞。你连梦都不让我做,一巴掌不留余地把我拍醒,让我眼睁睁面对现实,让我保持着清醒伺候你,让我永远记住你是谁,你不准我有一丝的闪神。然后,我看见了二十几年没看过的人,落下了二十几年没打过照面的眼泪。”
眼睛为他下着雨,心却为他打着伞,美其名曰:单项奔赴的爱情。體内即将翻涌而出的痛楚被强制镇压,他们在此刻终于明白,所谓的折磨——心灵的痛苦远大于肉體,那种沉悲足以致命。
塔莎终究是高估了自己的承受能力,以为能够满不在乎继续跟他嬉戏打闹;以为两人能够恢复初始的你追我赶;以为能够学会女孩豁达的高尚品格。年轻男女在她身边时,拼命掩饰自己的虚伪软弱。可夜深人静与他单独相处时,她捂着头极力克制汹涌的情绪,膝盖向前弯曲把自己蜷缩成一团球。
“哥哥,那晚我很听你的话,你不许我想其他的男人,我何止不敢想,我都不敢死在你的床上。你不知道我真的尽全力伺候哥哥你了,甚至燃烧自己的生命让你尽兴。可是,你还是不满意,你嫌我死气沉沉,你讨厌我体温低,你觉得我不够好,觉得我不配……跟你的兄弟比。原来我在你的眼里那么一文不值,那么卑贱弱小,连当你的床伴都没资格。亲耳听你说那句话的时候我好难过,眼睛好酸,心也好痛,我忍不住攻击了你。因为我再不出手,我不争气的眼泪就会掉下来……”
她像孩童恐惧黑暗似的恐惧着这个世界,说话时嘴巴不停地哆嗦着,而他难辞其咎哑口无言。他在地狱中呆过,知晓何为恐惧:它是一棵长在心里的树,以人的血肉为养料,不断地茁壮成长,根深埋在人的心底。想拔出它就要连心脏血肉一同揪出来,否则会让人活不下去。
她的手逐渐攥成拳,发疯般敲打着坚硬的床板。无声的泪水骤变凄凉悲怆的哀啸,喑喑哑哑钻出喉咙,宛如野兽濒死前的破碎撕鸣。
“我有时会以为人生犹如一次旅行,在每个站点有些人上来,有些人自然就要下去。我们都不过是彼此人生中的匆匆过客,不必太执着,太认真,就比如我杀掉的那些目标。但我临死前想的是你尽兴就好,我的死活不重要,我……”
男人毫不犹豫将她背对着自己的身体翻转过来,滚烫的液体砸在他的手臂上,柔情的吻落在她纤密的睫毛上,很快就被她的眼泪濡湿。他轻拍着对方的后背,泪水炽热的温度像融化的铁水,几乎要把他灼伤。
“对不起,我总是让你担惊受怕,总是不问缘由就伤害你。我知道我对你的身心都造成了不小的挫伤,我也知道你有多委屈多难过多伤心。昨晚不是告诉过你,那是我的气话,你千万别往心里去。今晚我不介意重复一遍,你是独一无二的,是我最珍惜的人。难为你委曲求全了,是我过分了喂,我以后不会那样对你了。相信我,我发誓,我生平第一次发誓……”
他心疼不已擦拭怀中人的眼泪,慢慢将脸埋进了她的颈窝,“好了,你不要哭了,我对女人的泪水最没辙。你一哭,把我的心都哭碎了,忘记初衷的我竟然让你哭了两次……”
良久,塔莎平复了心情,退散了哭意,眼眶却还透露着委屈的红。遥想光速再快也穿不透宇宙,时间再长也治不好心里的痛。他突然伸手推开他,脱离他的怀抱后迅速起床,安静老实坐在床边形同枯槁望着天空。
马尔科跟随她的举动在她旁边坐起了身,环抱她的娇躯将她抬离床垫,让她整个人侧坐他的腿上。像哄小孩的姿势,一只手穿过她的侧腰摆放在她的腹部,另一只手则扶稳她的双腿,她在移形换位的颠簸中抬头斜睨他,神情是肉眼可见的茫然,望着他的脸恍如隔世:刚毅的线条,不会妥协;铜色的皮肤,是岁月的沉淀;记载了常年来风雨飘摇中的血腥,暴力,功勋,苦难。
“你不嫌弃我是冷血动物了吗?不讨厌我体温低了吗?不会觉得我配不上你吗?”塔莎阖上疲惫的双眼在心中默哀:对他的感情不是宣泄,而是一种执念,人有执念,是因为活得太苦。执念是生活的养分,却是生命的桎梏。
“冷?你在逗我笑吗喂?融合过我的血还冷?至于你配不配得上,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哟!”他言不由衷的注意力都集在她的下半身,女刺客的脚有着极其柔和的肤质,骨骼清晰,错落有致,兼备柔美与刚劲。轻盈软嫩的玉足晶莹剔透,如同湖面清澈明亮的水晶,掀起无限遐思。
拿出前几天在祖玛王城街道买的足环,据老板娘忽悠:核心材质特殊稀罕,堪比海楼石的坚固,不输金刚石的硬度,每一道经纬都交织着匠人的心血与创意。一旦佩戴就永远取不掉,永远破坏不了,是当地达官贵族爱不释手的定情信物,寓意是套牢伴侣永不分离。倒有几分自私独占的意味,确实符合他的作风,也适合她的性格。
“叮咛”突如其来的声响及脚腕突兀敦促的凉意使她诧异,她不禁瞪大了错愕的眼珠。只见她的脚足莫名其妙多了个陌生的圆环。崎岖的金属外观,温润的玉石触感,尺寸的服帖契合。它闪耀着低调而奢华的光泽,表面还镶嵌了一圈璀璨的彩钻。第一时间就启用武装色霸气的手刀妄想劈开它,不仅丝纹不动,连裂痕都没有。
懊恼的塔莎对他投以疑惑的眼神,殊不知他目不转睛欣赏着自己的杰作:洁白的脚趾搭配精致的足环,优雅而深邃,缠绕于她修长的脚踝。既束缚了刺客不羁的步伐,又赋予了她行走间别样的风情。
“艾斯的女孩有属于她的礼物,我的女孩也有属于她的礼物。”他欲壑难填摸上她的脚环,露出了称心如意的开朗笑容,但是没有丝毫恶意,“我好像还是初次送你礼物,我的眼光不错,果真配得上你的气质。”
她不信对方的花言巧语,也不习惯穿戴金银首饰,不死心捣鼓了半天就是取不下来,“牛头不对马嘴,赶紧帮我拿掉它,只会妨碍我走路。对了,一定是坐在你身上不方便发力。”
作势就要弹跳而起使出浑身解数挣开它,他眼疾手快拦住她,接着好言相劝道:“你别激动喂,你在给她买项链的时候我顺便买了它,只不过当晚没有机会送出手,现在送你也不算迟。别辜负我的一番好意,况且它的材质以你的手段是绝对弄不开的,我也没有办法在不伤害你的情况下把它弄走。”
“你到底意欲何为?你要是想拴住我,找个脚铐不是更好?何必大费周章送我礼物?鞭条抽完就撒糖讨我欢心?”她折腾得心烦,索性接受现实。甩手搭在他坚如磐石的肩膀上,双臂交叠勾着他的后颈,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
“想多了。”马尔科啼笑皆非戳了一下她的脑门,随即把她平放在床上贴心盖好被褥,“你们女人家就爱胡思乱想,只是送你个礼物,就引来你如此大的反感和抗拒?”
听不到他念经,塔莎很累,她睡着了,睡得很香甜。梦中躺在男人的臂弯里,跟他一起仰望蓝天,静看彩霞满天,流光飞舞。天上有蝴蝶翩跹飞过,向着太阳的方向飞远了。
俯身端详月光下白玉般的容颜,细细的眉,弯弯的眼,嘴角微扬,唇边聚着迷人的漩涡。她在做梦吗?肯定是美梦,才笑得如此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