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迪丝喜欢这感觉——被夸奖被羡艳被瞩目的感觉,她抬起手腕把自己蜂蜜色的长发撩到后背,然后舒展了一下微笑。
“啊,一个漂亮又虚荣的小丫头,是吗?”那帽子怪声怪气地和她说,伊迪斯的脸一下子涨红了,“难道你就不喜欢被人喜爱的感觉吗?但我可不会为了这种感觉而异化掉,那就不叫虚荣。”她不想再理会这帽子了,它很识趣,也没再和她说话。
过了几秒,它说:“拉文克劳!”
蓝色、水蓝绿色,果然她还是适合这颜色。
她在新宿舍里熬夜给爸爸妈妈写了一封很长很长的信,可能就比王尔德的《自深深处》短一点,这导致她在霍格沃茨上的第一节课上就犯困了,还是杰斯把她叫醒的。
下一节课就不困了,飞行课,她感觉自己简直是为飞天扫帚和魁地奇而生的,杰斯答应她年龄一到就和她去参加魁地奇球员的选拔赛。
她去找莱姆斯了,在格兰芬多公共休息室的门口,她等了好一会儿,出来的都是些不认得的成熟面孔,直到等到一个看上去眼熟也和她年纪相仿的男孩从里面出来,她才走过去拦住他。
“你好,不好意思打扰你,可以帮我个忙吗?”
她脸有点发烫,这个男孩太漂亮了,黑发灰眼的阿多尼斯一样,个头又高,他的眉头拧了拧,很傲慢,低头看了她一眼又把头抬起来了,“什么?”哎呀,至少他还愿意理她。
“你认识莱姆斯·卢平吗?我想找他——”
“啊?”他现在是觉得很可笑地张了张嘴,伊迪丝想他绝对听明白了,该死的西班牙佬“R”字母颤舌音。
“莱姆斯·卢平。”她把舌头捋直了把话重新说一遍,就是说得很慢,“帮我叫他出来一下。”她没再用礼貌用语了,也摆出来一副傲慢的姿态。
“哦。”他没说别的什么然后就走进去把人叫出来了。
莱姆斯和她在门口聊了一会儿,只是一小会儿,莱姆斯比看极光那天还要开心一点了,给她带了一排巧克力。
他和拿鼻孔看人的阿多尼斯走了,还有另外两个男孩,伊迪丝都不认识他们,或许这是件好事呢?但她还是有点不爽,用了一个小魔咒给阿多尼斯使了个绊子,他那俏丽的鼻梁都快怼到地上去了,伊迪丝忍不住在心里哈哈大笑。
晚些时候她和新认识的两个朋友,杰斯,还有玛杜丽·佩蒂尔——一个她在早餐时候认识的印度裔小姑娘,他们三个一起去天文塔上看星星,他们三个的英语都不标准。
可惜天气不太好,他们没看到多少星星,伊迪丝突然想起来一件事。
“快用你们的食指和拇指绕成一个圈,像望远镜那样。”
“就是天文望远镜也没用的。”杰斯说,但他还是照做了。
“不,这是个特别棒的望远镜。”伊迪丝信誓旦旦。
玛杜丽最后一个把手举起来:“因为你可以看到一百个星系?其实肉眼没看见而已。”
伊迪丝顽皮地笑,露出兔牙,“你的身体就是由这些星辰组成的,当这些星星年迈了,它就会像烟花一样爆炸,然后这颗星星就宣告死亡了,它会变得超级无比明亮,然后把它的一切物质都溅射出来,所有这些物质会在太空中穿梭,年复一年……”
“最终,就构成了我们啦。”她把手指分开,手臂搭在两个人的肩膀上。然后有一条隐形的线将你我相连,她突然想到一句可以写进她剪贴簿里的极棒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