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静与之对望,对峙片刻,他又将视线移开。
陛下问道:“你们可知此次为何会更改考试制度。”
没人回答。
他接着又说:“有人投匿名状,告发以前有人舞弊,你们这些人也是人心不和。”
“赵祉兰你来说。”
我出声回答:“三月二十七日,臣收到匿名信,‘上次会试存舞弊行为,望大人明察。’臣一拿到此信,便立即进宫与陛下说明,要陛下定夺。此间柳尚书也赶至宫中,一同商讨此事。”
陛下又让柳尚书说明他的情况。
他答道:“臣素来有查阅考卷习惯,前几次虽未为主考,却不曾落下一次。此次查阅考卷时,却受到百般阻拦,并且不让臣查阅取‘中’考卷。臣深感怪异,便进宫与陛下禀告。在殿前偶遇赵侍郎,因而一同拜见陛下。在此期间,得知匿名信一事,此事重大,陛下便留我二人一同商讨。”
陛下要写信之人承认,并说:“科考舞弊必定受罚,若主动承认,能减轻些许。”
有一官出列承认此信是他所写。
“你为何写此信。”陛下的声音传来。
那官说同样的银两,别人在京城为官,他却到地方做官,他不服气,便写匿名状举报。
他说完却是转头看向我,声调模糊:“下官并不知赵大人会上报陛下。下官以为赵大人会彻查上次考中之人,若有舞弊行为则加以处罚。”
我心下一惊。
陛下看向我,我立刻作揖回答:“此事并非臣能做主!断案审案也并非礼部侍郎分内之事,且事关科举务必由陛下定夺。臣能做的就是依陛下旨意同柳尚书进行主考,保证会试正常举行。”
陛下又看向那人,问他为何选中我递交举报信。
那人说:“赵大人之前在按察司任职时断案非常公正,均按事实断案,并无包庇行为。所以下官写信给赵大人,便是希望她能秉公处罚。”说完他又补了一句:“但下官并不知赵大人已到礼部为官。”
众人皆看向我,我回道:“若无此信,此舞弊行为也会被揭发。柳尚书也发现此现象,并也与陛下说明,此事若无臣,依旧会进行。况且作弊者俱是互看不顺,京中清官不少,此信总会被收到。且陛下圣明,定会严查此案,做出公正裁决。”
陛下收回视线,环视众人,给出最后判决。
“吴正、何也斩首,抄家,家眷发配丘州。方鸿成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方景衡革职不用。此次同考作弊者、以往作弊当官者一律革职,不准再入京城,后代不得重用。重金雇请以及冒名顶替入狱三月,后充军,至配所杖一百。此次作弊考生均墨刑,杖一百,九年内不准参加科考。举报舞弊者奖励二百两。糊名易书、对读校正、阅卷分卷作弊者,若有官职一律革职,若有功名一律革除,若皆无,一律杖责一百。涉及银钱一律归于国库,并将以上处罚张贴至考试院。”
(元定二十一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