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这种事,说变就能变吗?
就像他喜欢童话,喜欢了十五年。
就算他无数次提醒自己,童话喜欢的是肖川,就算上学那会,他一次又一次远离她,试图让自己忘记,可说忘就能忘吗?
忘不掉的。
有些东西就像伤疤,一旦烙印在身,就是一辈子的事,每一个阴雨天,都会痒得难忍。
方知同的鼻尖微微发酸,眼泪涌进眼眶,又被水冲走。
他昂起头,对着花洒,恨不得剧烈的水流垂直砸下,越疼越好,疼到他清醒为止,洗完澡对着镜子看了一会,直到眼睛不那么红,才穿好浴袍,走出浴室。
童话已经哭够了,跟往常一样坐在床边,低着头,看手机。
“我洗好了。”方知同坐到床的另一侧,背对她,擦头发。
“好,水热不热?”童话问。
“挺热的。”
“那我不洗了,我怕热。”童话平静地答。
方知同才意识到她确实比自己怕热,这才改口,“也没那么热,你温度调低一点。”
“调低都是冷水,来这么多回了你还不知道?怎么调都不合适。”
“是吗?”
方知同回卫生间去检查花洒的温度,温度从高到低都试了一遍,是渐变的,中间的水温刚刚好。他出来站在门口,认真地说:“还行啊。”
童话撩开头发,偏下头,微张着嘴,欲言又止,犹豫了好一会,最后只说:“睡吧,我累了。”
“你要不过来试试,要有问题我去找前台。”方知同还站在卫生间门口,不依不饶。
“不用了,我想睡觉。”童话解开羽绒服。
“洗完再睡,喝那么多酒身上都是酒味。一会怎么睡啊?”方知同紧跟一句。
“爱怎么睡怎么睡,你要是挨着我睡不着,我就换家酒店住。”童话把羽绒服抱在怀里,拎上包往外走。
门边,方知同拽住她的胳膊,拦她在怀。柔软的律动像在方知同怀里搔了一下痒。
童话从他锁死的怀里艰难抬头,泛红的眼睛已经微微发肿,“你干嘛,不是嫌弃我喝酒……”
方知同不想再听她说一点,干脆用嘴唇堵住她的嘴,推她到墙边。
柔软的嘴唇轻微地颤抖着,霎时间从冰凉到温热。酒店的木板墙光滑得像一面镜子,每一下摩挲都在向下滑坠。
痛感后知后觉地袭来,在嘴角痛到极致。
她咬他的嘴唇,挣开他,硬要蹲下,抽咽出声。
她又哭了。
为了一个此刻不应该再去关心的人,又哭了。
方知同粗重的喘息压制着哭腔,退几步远离她,坐到床边,拿起毛巾按按发梢的水,终于下了一个决定。
“你走吧。愿意出去住就出去住。”
童话的哭声戛然而止。
方知同用毛巾挡住脸,故意不看她。事到如今他都不知道那时候童话脸上是什么表情,但停住的哭声骗不了人,她应该比刚刚好受了一点。
童话一句话没说,开门走人。
门关死的一瞬,方知同的眼泪夺眶而出……
他才觉得自己上了那么大一个当,以为当初她说喜欢,至少有那么百分之一的可能,是真的喜欢。
现在想想,简直天方夜谭。
那可是童话看上的第一个男人,就算身体不好,就算做什么都慢腾腾,就算学习没那么好,但是童话喜欢。
有这一点就够了,足够方知同觉得自己一无是处。
KTV的时候,肖川跟他碰酒,说自己输了。
错了。
不是他输,是方知同输了。
输得一败涂地。
那天晚上方知同一夜没睡,脑子里像跑马灯似的想了许多。
说来自己喜欢上童话,是件多么不合时宜的事。明知道童话和肖川青梅竹马,却还是妄想拆散他们。
那种想法很早就有,愈演愈烈,直到那天以后,连听到肖川的名字都会觉得难受。
这还不算完。
方知同望着面前的水面,暂时将思绪拉回现实,目光空洞发着呆。
天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黑下来,身边钓鱼的老大爷换了一批又一批。
最后一位大爷即将收摊时,好心地过来跟方知同打了个招呼,“还不走啊?一会又下雨了。”
“哦,没事,再坐会。”方知同礼貌地说。
“那我先回去啦,家里饭好了。”大爷指指岸边。
“好,您回吧。”
正说着,一个小男孩从岸边跑过来,扑到大爷怀里,“爷爷,我爸叫你回家吃饭。”
大爷一边应着,一边抱起男孩,满脸笑容走过来,指指方知同,“来,跟叔叔说再见。”
“叔叔再见。”小男孩朝方知同挥挥手。
“再见。”方知同也挥手。
“下回有机会再来跟叔叔玩。”大爷颠颠怀里的男孩。
“好。”男孩奶声奶气地点点头,眼睛已经看向岸边回家的方向,“爷爷我饿了。”
“好好好,咱们回家。”大爷拎上渔具离开了。
岸边停着车,他们的家人正等在那里。
方知同羡慕地看着祖孙俩离开,忍不住微微发抖。
这些年每次看到小孩都会这样,麻酥酥的寒意从后背蔓延到四肢,身体僵在原地,然后不受控地发抖。
他去医院检查过,起初说是神经敏感的问题,但吃了一段药,也没什么用。后来被建议去看看心理医生,医生问他是不是对小孩子有什么心理阴影。
方知同勉强一笑,非常坚定地说“没有”,然后匆忙结束那天的心理咨询,回到家。
他不想承认有什么阴影,也不想被这么小的一件事打败。那样只会让他更加嫌弃自己。
事情发生在三年前,他人在广州,负责一批高中生的数学竞赛培训。考试在暑期,孩子们一边忙作业一边忙培训,为了取得一个好成绩全家上下都在拼命。
课时加了一半多,吃饭时间都被占上。中间还要接听家长不分时间打来的电话,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耐心解释。
有时候一天下来,嗓子都是哑的。人躺在床上,连拿手机的力气都没有。
唯一支撑他的信念,是还不错的工资。
那时候他没想那么多,满脑子都是努力挣钱,攒童话的手术费。
大学时他成绩不错,老师们都建议他出国读研,但他一一婉拒,还是选择了工作,为了能早点挣几年钱。
本科出来找工作,并没有他想的容易。好在他那时候着急,也不挑,天南地北什么工作能多挣一点就去干几天,只要不辞退,不管多累都坚持。
那些钱大半要用来还房贷,还要还为了凑首付借来的钱,只有一小部分能替童话攒下来。
这些事他从来没跟童话说。
再艰难的时候都是他一个人扛。
他大概知道如果告诉童话,她会说什么。
她会埋怨他不应该借钱买房,埋怨他就知道钱,一年到头也没几天陪在她身边……
方知同不知道现在该如何回应她,所以还不如干脆不说。
事情在心里堆久了,难免有发火的时候。但每次方知同说了重话,话一出口就又后悔,再想解释童话也不会听。
有时候想想又算了。
童话不会理解他,也不会为未来做打算。
她生着病,不应该操心这些。
他以为日子再苦他也能抗住,直到三年前的七月,压倒他的最后一根稻草悄然降临。
童话说她怀孕了,就在手术前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