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新的一天,万事屋美好的日常又开始了!【咦,我为什么要说又。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一个万事屋老板决定起床。
当他起床的时候,已经临近黄昏了,总会有那种自然醒到晚上,一觉醒来,欸怎么这么安静,天这么昏暗的时候。
或许会感到孤寂,或许会感到莫名失落,但没关系,晚上的时间还是独属于自己。
于是,银发男人穿了一件厚厚的领口貂毛大衣,准备出去。万事屋本人是不会买这种看上去太奢侈的东西,毕竟省下来的钱还要喂饱青春期的少年们和一只永远处在青春期的大狗。
“银时先生,这是布鲁斯在商场上挑的衣服,作为没有来的歉礼。”那天蓝颜少年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包裹,还挺有分量。
“噢?看起来还挺重的嘛?”银时嘬着草莓牛乳,榨干它最后一点,发出了啧啧啧的声音,“是金子吗?”
“哈哈哈哈,银时先生你真的好喜欢钱,”迪克从桌子上推过去,对面的男人立马就迫不及待拆开,包装纸漫天飞。
“开玩笑,谁不喜欢钱啊,少年不知愁滋味啊,等你到阿银这个年纪就懂了,”似乎想到男孩是富豪的养子,又说着:“唉,你永远都不会懂的。”
可恶,阿银也想做富豪的养子!
“噢,这个是,衣服啊?”银时想不通般,“那个有钱人怎么会送件衣服来。”
“噢,这不是冬天快到了嘛,而且这件衣服可是一流设计师设计的哦,也算是独一无二吧。”
迪克其实也想不通为啥布鲁斯会送这种东西,一般按哥谭宝贝的性格都是直接送珠宝啊,支票啊这种,可能是因为是男人所以受众对象不同的原因?
银时想起来那个时候在马戏团感冒的时间,于是嘀嘀咕咕:“没想到他倒是有心了。”
“好了,谢礼我就收下了。”
回忆完毕,银时把红围巾一绕,拢了拢衣袖。
又到了他最爱的深夜老节目,所谓成年人当然就要做一些成年人该做的事啦!
目的地——居酒屋!不过这个城市好像附近的居酒屋比较少,很多都是叫什么酒馆还是pub的,没关系,能喝酒就行了。
银时露出垂涎的表情,今天终于不会有什么奇怪的小鬼来挡路了!难得的休闲时光。
于是,他跟着导航走,终于。
走岔路了。
“怎会如此!”银时倒地,阿银我明明跟着导航走的啊!为什么会走错!“可恶!我明明已经学会用手机了!”
“妈妈,你看,那个老人摔倒了没有人扶好可怜哦。”
“嘘嘘,小声点,赶紧走。”
一对行人匆匆从他的旁边路过。
“嘿,我想这个点你是想去喝一杯的,是吗先生?”
面前出现了一只手,那只手上有很多饱经风霜的斑驳划痕和厚厚的茧子,
“自我介绍一下,江湖人称我为火柴马龙。”
抬头,是一个男人,似乎是三十多岁的,看上去胡子拉碴平平无奇的失意男人,他现在微笑着,似乎是在向陌生人散发着善意。
银时哽咽了一声,把手附了上去。
“谢谢你,火柴人。”
*
昏黄的光线粘腻地胶着在店内,低沉地爵士从老式留声机流泻,偶尔玻璃杯里的冰块被晃动得卡兹卡兹响,很有让人喝酒的欲望。
“Am i blue...am i blue...?”那个把银时带到这里来的男人轻轻哼唱着,磁性的声音倒衬得那张普通平凡的脸有魅力的起来。
吧台内的酒保手指灵活的前后摇动着雪克杯,琥珀色的威士忌在杯里被漂亮的手划出一道道美丽的金线,后面的柜台陈列着各种看的人头疼的不知名字符。
“嘛,其实啤酒就行了,阿银还没怎么喝过其他的酒。”嫌麻烦的银发男人有点不耐烦的点着桌面,笃笃的声音。
“对了,还不知道您的名字。”火柴马龙chua的一声点燃火柴,正想抽根烟。
“先生,不好意思,Eden的规定是不允许客人在店内吸烟。”酒保抱歉的阻止道。
“噢?没关系,我并没有太大的烟瘾。”本来想抽个烟稳定一下自己的人设,皮下布鲁斯耸了耸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