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拨人都有嫌疑。”
“都有嫌疑?”阿飞有些惊讶,“这话却是怎么说?”
阿飞以为李寻欢说相信他,那至少那个粉色衣服的少女应当不会有嫌疑吧?
李寻欢这会儿却没了笑容,面色沉吟:“那个孤身一人的男人,黄色衣袍,带着斗笠,这样的打扮,让我联想到一个江湖帮派的名字,那个帮派叫做金钱帮。”
阿飞疑问道:“金钱帮?”
李寻欢点了点头:“没错,就是那个一夜之间声名鹊起的金钱帮,他们帮派的人似乎大多都是这样的打扮。”
李寻欢没有解释为什么怀疑他,而是继续说:“那个粉色衣服的少女看起来和他相识却不相熟,想必她也出自一个和金钱帮有交集的大门派,我出关已久,倒是对中原江湖兴起的门派不算太了解。”
“可若是金钱帮有兴趣的东西,那那个少女也未必会没有兴趣,所以如果那个男人有理由出手,那那个女人同样也有理由出手。”
李寻欢这下却没有再卖关子:“那件货物,其实我已猜到是什么东西,它应当是号称武林三宝之一的金丝甲,刀枪不入,水火不侵。”
“虽然是个宝物,可是一般人拿到它并没有什么太大的用处,但是像金钱帮这样的大帮派,像上官金虹这样的人物,他们可以有很多理由会想要拿到这样东西。”
这并不是泼脏水,也不是恶意揣测,无论金丝甲的原来的主人是谁,可现在它已不知转手了几道,变成了镖局的押运之物。
是不是真正的镖局的押运之物已经不得而知,这已经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了。
而偏偏,成为押运之物的金丝甲,又在镖局的押运中失踪,那便成了不可寻的无主之物,按照江湖规矩,无主之物,最后的主人是谁,那便是谁的。
这听起来有些没道理,可是江湖规矩就是如此,和阿飞说的,谁的拳头硬谁就是真道理,这是一个理。
所以李寻欢才说,无论是金钱帮还是上官金虹,都有无数的理由会对金丝甲出手。
论名气,金钱帮如今已经超越了丐帮,是江湖第一大帮派,可是丐帮源远流长历史已久,光凭祖上的累积就有许多流传下来的珍宝,这才撑得住江湖大帮派的底蕴。
而金钱帮以前并没有名声,它是不知蛰伏多久,忽然之间出现的帮派,他网罗各大高手,和寻求江湖至宝都是一个道理,就是为了壮大帮派,增加底蕴。
只是他们并不想被打成邪道和魔教,所以出手会含蓄一些,并不是只要有名声,便会无理由无条件的去抢夺,但像是金丝甲这样已经失去了原本的主人,流落在江湖之中的,他们自然也有兴趣去争夺一番。
而金丝甲这样的东西,对于普通的江湖人来说,用处并不大,但是在两个同样的顶尖高手之间,金丝甲却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作用。
瞧瞧金钱帮的出现,作为帮主的上官金虹野心勃勃,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帮派的行使方式就是这个帮派帮主性格的体现,所以作为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二的上官金虹,他是真的甘心屈居第二吗?
这可不见得。
就像金钱帮忽然出现,一跃成为江湖第一大帮一样,上官金虹也一定在寻找一个合适的时机,打败排名第一的天机老人,成为百晓生兵器谱排名第一的人。
他和天机老人的差距可能不大,小到可以支持他这样的野心,所以金丝甲的作用,就变得尤为重要。
而他们也有嫁祸李寻欢的理由,上官金虹不会大大咧咧的找上天机老人,也不会大大咧咧的告知金丝甲这物如今被金钱帮得了,旁人不可染指。
身外之物,要出其不意才能起到作用,要是金丝甲被金钱帮带走的消息传得广为人知,上官金虹怎么能有把握让金丝甲发挥作用?天机老人又不是傻子。
阿飞继续问道:“那还有一拨人呢?那个使鞭子的女人和与她一道的两个男人。”
李寻欢道:“他们……不过是真正的临时起意罢了。”
“昔年有位用鞭高手,在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七,名为西门柔,他的武器是一条鞭子,有人称呼他为神鞭,有人称呼他为蛇鞭,不管是什么鞭,他的武器非乃普通的鞭子,那女子手中的鞭子与西门柔的有些相似之处。”